史善栋,1943年出生,河南汝州人。毕业于解放军第九航空学校,南京国际关系学院。现任宝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6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期间,曾多次被评为"五好战士"、"五好学员"。1982年在武汉军区组织的参谋工作人员考核中荣获第一名,受到了军区司令部的表彰奖励。1989年转业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驻郑办事处,任副书记、副主任职务,主持全面工作,由于狠抓了管理和质量,很快使单位扭亏为盈。1991~1992年连续两年被郑州市政府评为外地驻郑办事处先进单位。1993年,奉命到宝丰县委工作,任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纪检书记,主管全县政法、纪检及信访工作等。工作期间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和才能,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加之决策民主、果断、措施得力,所分管的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县信访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县和"三无"县;纪检监察方面的效能监察工作经验先后在《河南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人民日报》上予以报道。纪检监察工作,1995年被评为平顶山市先进,1996年被命名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政法工作方面,狠抓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办案质量,从而使宝丰县的政法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普法工作在获得"一五"普法全国先进县的基础上,1996年又被评为"二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县公安局从1994年起,在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的基础上,1996~1997年又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县检察院1996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控申举报接待室被命名为全国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县法院1997年荣获全市县级法院全面工作第一名,有6项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综合治理工作,1996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1995年在宝丰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0月,省人大在宝丰县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会上宝丰作了经验介绍;1996年在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上宝丰县又作了典型发言;1996年、1997年县人大常委会两次被省人大评为"宣传人大制度先进单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