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农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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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河农场属国营农场,总面积985201亩(657平方公里)。位于三江平原东北部,同江市境内,别拉洪河以北,浓江河以南的地区。按照现代化小城镇规划,集中建设居民区。农场已有耕地42万亩,兴修水利1150万亩,大部分耕地已形成以排水为主的水利配套网。1981年开始大面积粮豆生产。农业生产田问作业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年产值达1.2亿元。场部所在地布局呈长方形,东西走向,西部为中小学教育区,向东依次为:文化体育活动区,生活服务区,场部办公楼、宾馆、居民住宅区,粮豆处理、仓储中心区,现代化农机设备库存维修区等。农场周围几十公里处,均为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有珍贵鸟禽146种、两栖动物3种、鱼类16种、国家重点保护兽类8种。

洪河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同江市境东南部,场部距同江市政府驻地75公里。洪河农场,以别拉洪河名的后两个字命名。别拉洪河,赫哲语,意为“低洼小河”。1980年初,根据中日双方合作开发洪河农场的协议,以补偿贸易形式建立农场,日方贷款1350万美元,购置先进农机具;中方自1981年11月至1986年4月,向日方供应大豆6万吨,平均每年交大豆1—1.4万吨。农场规划远期规模为100万亩耕地。农场总局从5个管理局所属部分农场选调职工,5月10日洪河农场正式建立。由管理局组织会战,当年开荒26万亩,并播种大豆8000亩。1981年开始大面积生产粮豆。1983年耕地面积达到43.57万亩,占全场总土地面积99.5万亩的43.8%。农场下设9个作业区,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3063人。洪河农场场区地处三江平原北部,由于地势低平,排水不畅,1983年播种只完成16.5万

亩,1985年完成26万亩。后经兴修水利,治理河道,1990年播种面积达到40.9万亩,粮食总产量3.67万吨,农业总产值3092万元。洪河农场场部是按现代化谷物农场的规划建设的,造型新颖的楼房错落有致,商业中心楼、幼儿园、医院、文化宫、办公楼、教育中心楼等合理分布。职工住宅楼宽敞明亮,有上下水、暖气、封闭凉台。农工驱车进入作业区劳动,机车上装有步话机,随时与场部和指挥中心联系。封闭式机车装有空调,工人劳动时改变了“一头灰尘一身油”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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