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静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傅静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198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国际法)学士学位,同年进入西北大学法律系任教。1993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民法)硕士学位(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1996年获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民法)博士学位,并进入武汉大学法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国际私法),1998年出站。同年起在深圳大学法学院任教。

主要教授民法和国际私法等课程,并指导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曾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法学院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及讲学。

代表性著作为《二十世纪契约法》(法律出版社1997)和《契约冲突法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3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工作期间获加拿大法律委员会第五届“法律多元化开发奖”,论文为“The Transplantation of Law and Risk Based on the Drafting of the Civil Code of China”,并应邀在哈里法克斯召开的全加法学大会上宣读该论文。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