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1903年2月—1982年2月) 原名李承连,字剑华,号殷灵,夏津县郑保屯镇珠泉屯村人。1923年,在珠泉屯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毕业,考入东昌(今聊城)省立第三师范。在校期间,接触到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革命活动,成为学生运动的骨干。1925年7月,会同回乡度假的进步青年学生组织起“夏津县沪案后援会”,声援并募款援助“五卅”惨案中的上海失业工人。
1926年秋,经李思孝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在三师发展党员,建立三师党团组织。1927年7月,同暑假回乡的夏津学生党员秘密建立了忠信寨党支部。同月,又与其他回乡的学生党员秘密筹划建立了珠泉屯党支部。参加党领导的农民运动,组织贫雇农抗租抗捐,向土豪劣绅罢工,组织农民协会,策动太平庄“红枪会”武装暴动,惨遭反动政府镇压。1928年5月,在县城参加党团员会议时被捕。8月,经驻武城的西北军吉鸿昌师长营救出狱。期间,夏津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他出狱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并仍遭敌迫害,遂到东北寻找党的组织,终未达目的,不久返村开办了南洋养蜂场,继续开展秘密革命活动。后在临清县金郝庄一带任教师。
1945年9月,夏津解放。开始从事党的教育工作,任县立第四完全小学校长。他精通文史,爱好写作,长于教学,在教育界有一定声望。1952年2月,作为党外民主人士当选为夏津县副县长。1955年9月,在城关完全小学任教。1958年4月,被错误地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公职,回原籍务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共夏津县委对他的错误处分予以彻底纠正。1982年2月,在原籍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