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革命历法 是前苏联从1929年到1940年使用的历法。
十月革命后,列宁就发布命令,将历法从旧俄国坚持的儒略历改为公历格里历,也就是1918年从2月1日直接跳到2月13日。
从1929年10月1日开始,和法国大革命历法相似,为了去除宗教的影响,苏联改革格里历,采纳新的苏联历法。新的历法每月都是30天,再在中间插入5天,不属于任何月,也不属于任何周。这5天是:
1月30日后加一天,为列宁日;
4月30日后加两天,为劳动节;
11月7日十月革命纪念日后加两天;
闰年时在2月30日后加一天。
同时废除7天一周,改为5天一周,不设星期日,用黄、粉、红、紫、绿五种颜色代表,将所有工作人员分成五组,大家轮休,平均每人每周休息一天。
这种历法虽然工人休息的时间增加了,但缺点是一个家庭的成员不能在同一天休息,也没有公众假日,所以也没有大部分人能参加的公众假日活动。
从1931年 12月1日起,苏联恢复了格里历,但不恢复格里历的周划分法,仍然按照5日一周,但在每月的第6、12、18、24日增加一次全民休息日,变成6日一周,第31日不包括在周内,有时是工作日,有时是休息日。
由于这种历法容易造成混乱,有时在格里历星期日有人也休息,所以从1940年开始,重新恢复格里历的周计算法,苏维埃历法正式全部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