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流动服务协议》(Agreement on 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Supplying Services)即《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三议定书,是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理事会1995年7月21日通过谈判达成的协议,于1996年1月30日生效。《自然人流动服务协议》处理的是关于自然人在一成员境内临时停留权利,这种临时停留是由于提供服务的需要,不适用于寻求永久就业的人,也不适用于各国就获得公民权、永久居留权或永久就业权所规定的条件。为保证一成员的边境完整,确保自然人在流动时受到其接纳成员的有效管理,协议不限制各成员对“自然人流动”采取管理措施(包括入境和境内管理),但是各成员的管理措施不能对谈判达成的具体承诺构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