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李开国,男,汉族,1962年4月生,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机械工业部科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侯选人选。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院长)、党委委员。
1983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汽车专业后在重庆汽车研究所(现已更名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先后从事汽车零部件试验研究、试验检测设备研制及燃气汽车相关技术研究、行政管理等工作,历任部件试验研究部主任、汽车试验检测设备开发中心经理。
2000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副所长;
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副院长、党委委员。
2007年11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院长)、党委委员。国家燃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汽车开发先进技术”专家组组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制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燃气汽车标委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科技顾问团成员,重庆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专家委员会主任,重庆市机电产品招标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重庆市教授级咨询专家。
二、民商法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李开国教授,男,1944年3月 7日出生,四川华蓥市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5年9月至1986年9月赴苏联白俄罗斯大学留学一年。
工作简历
1968年至1978年在贵州省晴隆县公检法军管组、公安局工作;
1978年7月调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后改为民商法教研室)任教员;
1982年2月评定讲师,1987年2月晋升副教授,同年底被学校遴选为硕士生导师,1993年6月晋升教授;
1998年8月牵头申报西政大民商法学科博士点成功并同时被司法部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在教师兼行政工作方面,1983年底经民主选举任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1986年11月经民主选举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1999年4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系级机构调整时任西南政法大法学一系主任。
李开国教授现为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批准的重庆市首届学术技术带头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重庆市重点学科)负责人、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民商法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和民商法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顾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李开国教授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专家津贴和司法部优秀教师称号。
法学专著
□民法总则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19)/李开国,2003-9-1版
□中国民法学(西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系列教材)/李开国,2002-11-1版
□合同法(西南政法教材(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李开国,2002-9-25版
□民法原理与实务(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李开国,2002-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