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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男,1965年4月1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史硕士生导师并担任导师组组长,吉林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执行会长。曾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副主任、现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项目负责人,全国法律诊所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判例与研究》杂志特邀编委。
1984年9月至1991年7月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1991年9月考取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我国著名的法学泰斗张晋藩先生。1994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1994年7月起西北政法学院任教,先后为法学专业本科生主讲的课程包括: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罗马法。从1997年12月起,晋升教授职称,除继续担任本科教学外,还先后为法律史学专业的研究生开设先秦法制史专题讲座,为刑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开设中国刑法史专题讲座,为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开设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专题讲座。从1998年2月通过遴选担任法律史学专业研究生导师。1998年4月被聘为原法学一系副主任。1999年10月当选为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从2000年9月起,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律诊所项目负责人。2008年10月,被选为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执行会长。
1987年8月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我国行政诉讼的特点》,1997年2月出版第一部学术专著《中国古代判词研究》。1997年12月《中国古代判词研究》被陕西省政府评为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8年10月《中国古代判词研究》被司法部评为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998年主持完成了西北政法学院重点科研项目《罗马私法》。2000年10月起承担司法部2000年重点科研项目《中国司法改革研究》。汪世荣教授主持完成的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鉴定评审,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2002年8月,被陕西省政府评为优秀教师。2006年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第二届“陕西教学名师”。2007年陕西省法学会授予“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