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为熙宁“新政”之一。当时,进士科重诗赋,明经科专记诵,王安石认为不能造就用人才,因建议神宗,于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创立太学生三舍法,将太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在一定的年限及条什下,外舍生得升入内舍,内舍生得升入上舍;上舍生考试成绩优异者直接授官,中等者直接参加蓼试,下等者直接参加省试。后又规定以王安石主持注释的《三经新义》为必读书。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订出三舍法一百四十条,颁布一系列考试方法,三舍取士与科举考试并行。哲宗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后,三舍法逐步推广于各类学校。至徽宗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州郡解试与省试停止,士子三舍法不能入仕。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时,罢州、县学校三舍法,仅太学依旧。宋代,以三舍法完全取代科举,共二十年。南宋时,太学继续实行三舍法并不断完善严密,武学、宗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同。参阅《宋史.选举志》、许树安《古代选举及科举制度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