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雇
jiěgù
[discharge;dismiss;fire;sack;give sb. the gate] 终止雇用
因佣人不诚实而解雇。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三部三九:“既然要解雇,当然知道他的问题了。”
欧阳山《苦斗·佳期》:“大革命的时候,这种随便解雇工人的陋习,已经取消。”
2.在人力资源方面
定义:解雇指员工与组织的雇佣关系的非自愿性终止。
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称为开除。
解雇的原因:
① 工作绩效不合要求、行为不当、违反规定、业务水平不合格、不服从等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
② 不服从。这时常是解雇的原因,虽然它比其他解雇原因更难证明。
不服从的表现
直接蔑视上级的权威。
完全不服从或拒绝遵照上级的命令,尤其是当着其他人的面。
故意蔑视明确规定的组织政策、规章和程序。
当众批评上级。与上级对抗或争执也是消极和不适当的。
公开无视上级的正当指令。
不尊重的蔑视态度,例如提出蛮横无理的批评,更重要的是在工作时蔑视。
通过绕过直接上级的方式提出申诉、建议或政治策略来表示对指挥链的蔑视。
领导或参与暗中削弱和取消上级权力的活动.
3、同义词(近义词)
炒鱿鱼、卷铺盖、开除、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