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怀孕时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异常的妊娠反应,邯郸人称为“害孩子”,又叫“害口”。还把有了病说成是“害病”、“害不好哩”,把“怕冷”、“怕热”说成是“害冷”、“害热”。把闹眼疾说成是“害眼”等。“害”字的这种用法在明清小说、杂剧中也可见到,如:明代冯惟敏的杂剧《僧尼共犯》:“但闻着荤酒气儿,就头痛恶心,恰似害孩子一般。”《金瓶梅词话》第四回:一径把壶来斟酒,一回推害热。”《醒世姻缘传》第九回:“我没怎的,我实不害冷。”
考“害”字的本意为“祸害”、“损害”,按这个意义去解释“害孩子”显然是大相径庭的。那么这“害”字从何说起呢?笔者以为“害”字应是“患”字的音近而转,按字典的解释,“患”字含有“灾祸”、“忧虑”之意,汉语中有“患难”、“患得患失”等词语。所以,“害孩子”就是因怀孩子而“罹患灾难”,“害病”就是“患病”,“害眼”就是患上了眼疾,“害冷”、“害热”就是“忧虑”冷和热。“害羞”(邯郸人说成是“害嚣”,嚣是羞的音转)则是“忧虑”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