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以后,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和北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矛盾,双方因此经常在国会争论不休。
1790年,南北双方的统治者就为新州变为自由周还是蓄奴州的问题达成一个协议,规定在北纬39度43分处划一界线,线以北为自由州,线以南为畜牧州,以后新州加入合众国都照此办理。可是到了1820年,在国会讨论密苏里加入联邦问题的时候,南北双方又发生了争吵。密苏里居民大多数为自由民,但密苏里的土地在界线以南,密苏里究竟以自由州还是蓄奴州的身份加入合众国,成为北部资产阶级和南部种植场奴隶主争执的中心。后来,南北双方签订了一项协议,规定从马萨诸塞州画出一个缅因州,作为自由州加入合众国,而密苏里则作为蓄奴州加入合众国;并且将蓄奴州和自由州划分改为北纬36度30分为分界线,这条线以南的领土允许奴隶制存在,线以北的领土禁止奴隶制。这个协议表明,北部的资产阶级向南部的种植奴隶主做了让步,因此这个协议被称为“密苏里妥协案”。但是,由于南北双方这一制度的根本矛盾没有解决,所以妥协只能取得暂时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