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1,并不是眼中之竹2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3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4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云乎哉!
译文早晨常起来观察竹子。这时,烟光、日影、露气,都在疏枝密叶之间飘浮流动。于是,胸中情致勃动,就有了作画的意念。其实,这时在脑海里映现的竹子,已经不是眼睛所看到的竹子了,于是赶快取砚磨墨,展开画纸,乘兴落笔,尽情挥毫,迅即呵成一幅幅图画。总之,意念产生在落笔之前,这是无可置疑的法则;但情趣流溢在法则之外,则全凭个人的运化之功了。难道仅仅作画是这样吗?
注释1. 胸中之竹:酝酿中的竹的审美意象
2.眼中之竹:观察中的竹的自然物象
3.手中之竹:画幅上竹的艺术形象
4.意:审美意象
辨析这是一则题画竹的小品文字。
“款题图画,始自苏(轼)米(市),至元明而遂多。以题语位置画境者,画亦由题益妙。高情逸思,画之不足,题以发之。”(清方薰《山静居论画》)板桥题画之作,自出机杼,大都合于这一审美要求。
“眼中之竹”者,为竹的自然形态。“胸中之竹”则为朦胧地游动于画家脑中的竹的审美意象。从前者转向后者,可以有两种途径:其一,与人的审美能力相应,此自然竹本身具有某种使人感到自由的愉快的素质,让它处于一种能高度发挥上述素质的时间、空间环境之下,这就易于唤起或诱发艺术家的创作灵感。昔人谓之“待境而生”,板桥称之为“得时得笔之候”。譬如其地为“江馆”,其时为“清秋”之“晨”,其情状为:“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合之就构成了这样的“境”。正是此“境”,使得(甚至迫使)艺术家“胸中勃勃遂有画意”。此“境”,自然对象宜于“入画”的最佳情态,往往有如“兔起码鹘落,少纵则逝”。此即宋代文与可所谓“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其二,板桥又称自己“画竹,胸无成竹,浓淡疏密,短长肥瘦,随手写去,自尔成局,其神理具足也”(《板桥题画·
竹》)。此则以“写意”为主,胸中虽无成竹,而平昔对竹的审美观照之极其深厚的积储,此时亦奔赴而来,所谓“信手拈来都是竹,乱叶交枝戛寒玉”(板桥《题画竹》)。这样,“胸中之竹”可以“待境而生”(有成竹),也可“写意”而生(无成竹)。一般讲,前者境多于意,后者意余于境。二者都是“眼中之竹”的审美意象化或者升华,又都还处在一种渗透着画家“自我”的生育过程中,故曰:“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
“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何以生此“变相”?因为:一、将朦胧的“胸中之竹”凝定下来,成为可供观照的“有意味的形式”,这是异常艰难的一步。艺术家的“心”、“手”总是不全相应。昔人论画:“悟得十分,苟能证得三分,便是快事。”(清陈撰《玉几山房画外录》卷上)此就“手”不逮“心”,亦如“文不逮意”而言。“悟”十 “证”三,可知其“相”之“变”。二、此时画家创造性的想象仍在继续进行,在笔墨运行中,也有可能出现一种“手”突过“心”的现象。如板桥自云:“意在画竹,则竹为主,以石辅之。今石反大于竹,多于竹,又出于格外也。不泥古法,不执己见,惟在活而已矣。”(《题画竹》)此处“不执己见”,即就不拘守“胸中之竹”而言。而从“活”——“神理具足”看,“变相”实意味着“传神”。
“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云乎哉!”板桥就“意存笔先,画尽意在”(张彦远)这一基本法则,作出了自己的生发。一般讲,“笔参造化”的“化机”的闪现,缘于天才艺术家的一刹“妙语”,即艺术家本身亦不可能事先明确地意识到,此即所谓“其天机流露,有莫知其然而然者”。板桥云:“精神专一,奋苦数十年,神将相之,鬼将告之,人将启之,物将发之。”(《板桥题画·靳秋田索画》)“化机”(趣)与“定则”(法)之间,就存在着这样一层“顿”(顿悟,飞跃)、“渐”(渐修,量变)关系。又云:“必极工而后能写意,非不工而遂能写意也。”((板桥题画·竹))意亦如此。
要之,“手中之竹”说的是画家所创出的一个“第二自然’”,一个新的生命体。它虽来自“眼中之竹”,却非其自然形态的复写,而是经过画家的观照、沉浸,获得对竹的“神理”的某种妙悟,其中渗入画家自身的个性(特别是人格)、想象、情感等等,因而构成朦胧的审美意象(“胸中之竹”)。进而,运用长期苦练得来的异常娴熟的技法(如笔法墨法),而又不泥于法,伴着仍在继续中的创造性想象,所谓“笔到意生”,让实际落入纸上的竹的形象,霎时进入“传神”——“变相”状态,因而“活”起来。这样,由渐而顿,“定则”(法)与“化机”(趣)融结一起,终于凝成一幅气韵生动、“趣在法外”的令人把玩不尽的竹的图画。
一切艺术美的创造殆莫不如此。
板桥题画,多以“天趣”出之。此则题竹本身,流丽精微,兼而有之,清蔚的形相与湛深的画理自然融合,令人喜悦,寻绎不尽。
作者简介郑燮燮(xiè),清代著名画家。字克柔,号板桥,也称郑板桥。乾隆时进士,曾任潍县县令,书画史。江苏兴化人,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知县,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作官前后,均居扬州, 以书画营生。工诗、词,善书、画。诗词不屑作熟语。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著。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著有板桥全集,手书刻之。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为“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擅画兰竹。郑燮一生画竹最多,次则兰、石,但也画松画菊,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生于1693.11.22,卒于1765.1.22。享年七十三岁。
清代的郑板桥,是历史上的杰出名人,“扬州八怪”的主要代表,以三绝“诗书画”闻名于世的书画家、文学家。他 的一生可以分为“读书、教书”、卖画扬州、“中举人、进士”及宦游、作吏山东和再次卖画扬州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