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简称: 非自动称重设备 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
指令名: 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非自动称重设备法律的1990年6月20日理事会指令90/384/EEC
Council Directive 90/384/EEC of 20 June 1990 on the harmoniz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
修改号: 93/68/EEC
新方法指令: y
适用范围: 非自动称重设备-“称重设备”是指利用作用于物体上的重力来测定物体的质量。一个称重设备也可以用来测定其它有关质量的值、量、参数或特性。“非自动称重设备”是指称重过程中需要有操作者参与的称重设备。
不适用范围:
基本要求: 指令附录Ⅰ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涉及以下方面:–质量单位;–精确等级;–分类;–精确度;–设计和制造;–称重结果和其他重量值的显示;–称重结果和其他重量值的打印;–校平;–调零;–皮重装置和预设皮重装置;–直接卖给大众的设备(<100kg);–制作价格标签设备
实施日期: 1993-1-1
过渡日期: 2003-1-1
加贴CE标志: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