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科学研究上对客观事物的假定说明。是关于事物的因果性的一种假定性的解释,是依据一定的科学原理和事实,对解决科学研究问题提出猜测性、尝试性方案的说明方式。简言之,假说是指科学的猜测或设想。其基本特征是:第一,科学性。假说不是随意的幻想和毫无根据的空想,而是人们以己认识并掌握了的有关科学知识或经验知识为依据,以一定的确实可靠的关于研究对象的事实材料为基础,并按照科学逻辑的方法推理而成。第二,推测性。假说是在不完全或不充分的经验事实基础上推导出来的,是还未经过实践检验的结论,尚存在疑问的思想形态。因此,假说不得不带有一定成分的想象与推测。第三,抽象性与逻辑性。假设的这种抽象性与逻辑性是不成熟的。第四,预见性。它是对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在联系、事物的规律性的猜测和推断,已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当然,这种预见性不一定准确。第五,多样性。科学研究中,对同一现象及其规律可以作出两种或两种不同或多种不同的假说,以供比较研究。一个已形成的假说应包括两部分:一是假说的核心部分,另一个是假说的推论部分。假说还具有可验证性,无法验证的,不能称其为假说。
所谓假说,是指对观察到的现象做出初步的解释。做为科学假说,这样的解释必须有能够被验证的预测。如果预测结果不符,原有假说就必须抛弃或做出修正。如果一系列验证结果都跟预测相符,假说就成了已被证实的科学理论。如果一个科学理论的核心部分经过了无数检验,都只有支持的结果,而没有任何抵触之处,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接受它,研究者也不觉得有必要特地再去寻找证据,那么,这个理论核心,就成了一个科学事实。比如,哥白尼当初提出“地球绕太阳转动”时,只能说是一个科学假说。以后一系列的观察支持这个假说,它就成了科学理论。最终,只有愚昧的人才会不承认“地球绕太阳转动”这个科学事实。
假说的提出
1.根据观察事实。
2.运用推理,如类比、归纳、演绎。
假说的证实
1.用实验直接证明假说。
2.用实验证明由假说推断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