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人。1963年生。苗族。1979年考入涪陵地区歌舞剧团,为乐队演奏员。1983年开始公开发表诗歌,并参与“第三代”先锋诗歌运动,为“非非”诗派成员。1988年底调入黔江地区文化局从事群众文化工作。1992年定居成都,为自由职业者。1996年开始小说创作。代表作有诗集《6个动词,或苹果》,长篇小说《潘金莲回忆录》、《爱情歌谣》,短篇小说集《女巫制造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