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按照政策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数量(面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和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的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

职工依照政策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缴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政府房产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租房的收入在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了相关的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