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13个联邦法院巡回法庭(Federal Judicial Circuits),分别为:
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第一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三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四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五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六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七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八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九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十巡回法院巡回法庭、第十一巡回法院巡回法庭、联邦法院。
法律依据参见28 U.S. Code Sect. 41。
哥伦比亚特区 哥伦比亚特区
第一巡回法院 缅因州、麻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波多黎各(岛)、罗得岛州
第二巡回法院 康涅狄格州、纽约州、佛蒙特州
第三巡回法院 特拉华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维尔京群岛
第四巡回法院 马里兰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西弗吉尼亚州
第五巡回法院 运河区、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得克萨斯州
第六巡回法庭 肯塔基州、密歇根州、俄亥俄州、田纳西州
第七巡回法庭 伊利诺依州、印第安那州、威斯康星州
第八巡回法庭 阿肯色州、爱荷华州、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内布拉斯加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
第九巡回法庭 阿拉斯加州、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内华达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关岛、夏威夷岛
第十巡回法庭 科罗拉多州、堪萨斯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荷马州、犹他州、怀俄明州
第十一巡回法庭 亚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乔治亚州
联邦法院 所有联邦司法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