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和议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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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元年(1040)至庆历二年(1042)间,西夏连续对宋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战事,宋朝每次都遭到惨败。西夏虽屡胜,但掳掠所获财物与先前依照和约及通过榷场贸易所得物资相比,实在是得不偿失。

庆历四年(1044),宋朝与西夏最后达成协议。和约规定:夏取消帝号,名义上向宋称臣;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从此以后,如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5万两(旧制,下同),绢 13万匹,茶2万斤;另外,每年还在各种节日赐给西夏银22000两,绢23000匹,茶1万斤。

庆历和议达成后,元昊多次派遣使者到宋朝,请求宋朝开放边境地区的互市。庆历五年,宋朝政府决定在保安军(今陕西志丹)和镇戎军(今宁夏固原)的安平皆设置两处榷场,恢复了双方贸易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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