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建筑的定义修订版的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对智能建筑定义为“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原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对智能建筑定义为“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自动化设备BA、办公自动化OA及通信网络系统CA,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
按照上海市的定义,智能家居“是采用现代计算机、信息通信和系统集成技术建立的家庭信息化平台,它通过家庭网络将与家居设备和系统互联并统一管理,以提供一个舒适、便利、安全、节能和环保的家居生活环境”。
智能建筑标准在智能建筑和数字社区的规划和设计中主要使用这两套标准作为设计依据。其中,智能化标准侧重于:以建筑物为平台,强调智能化系统设计与建筑结构的配合和协调,如:CA通讯传输智能、 BA智能楼宇 、 FA消防智能、 SA安保智能 、 OA办公智能等,在技术应用方面主要涉及监控技术应用、自动化技术应用等。 数字化标准侧重于:以数字化信息集成为平台,强调楼宇物业与设施管理、一卡通综合服务、业务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网络融合、功能协同,如:综合信息集成系统(IBMS.net)、楼宇物业与设施管理系统(IPMS)、楼宇管理系统(BMS)、综合安防管理系统(SMS)、“一卡通”管理系统(ICMS)等,在技术应用方面主要涉及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信息集成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应用等。
由于历史和部门协调的原因,两套标准的名词、概念、系统内涵可能需要进一步标准化,避免在工程实践和国际交流中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加大社会沟通成本。比如:BAS与BMS、SAS与SMS。作为系统性标准,定性太多、定量指标几乎没有,作为教科书或职称论文尚可,但是作为指导智能建筑这个新兴产业整个行业的技术管理标准,同志仍需努力!
开放标准在GB/T 50314-2006中,智能建筑是一个大概念。它包括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和机房工程。原来的安防、消防、楼宇自控、电话/电视/计算机、网络统统收入囊中,包括信息通信、计算机、自动化控制、建筑电气等技术领域,涵盖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办公、商业、文化、媒体、体育、医院、学校、交通和住宅等民用工业建筑等智能化系统的工程设计。GB 50339已经有2007年06月送审稿。国家标准的频繁升级,将导致建筑、信息产业、广电、公安、消防等行业电气电子工程/产品目录、统计口径的频繁变更,导致图书、教材、培训班、宣贯班和IB应用软件的空前繁荣。可惜它只是推荐性国标,如果是强制性国标就好了。
智能化建筑现状分析设计不到位,建筑设计院专业配套,人才济济,但主要集,中于建筑、结构、水、电、暖五个专业,能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人员缺少。系统集成商智能化系统设计人员大大多于 建筑设计院,且大多对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技术比较
了解,对设备产品也比较熟悉。问题在于这部分人员走出校门后未经设计培训,对建筑设计不够了解,施工图设计质量较差。而且由于建筑设计中建筑、结构、水、电、暖各专业均由设计院设计,系统集成商只搞智能化设计,与各专业配合困难。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依据主要是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的投资情况、功能需求。目前国内关于智能化系统技术的规范很多,但我认为这些规范功能论述较多,做什么谈得较多,但怎么做不够具体。智能化系统设计人员手头缺少一本类似《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这样一册工具书。
有关部门规定,建筑设计施工图必须经具有审图资格的审图公司审查,经审查合格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经审图公司审查的极少,这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一方面部分工程项目在土建施工开始后才进行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由系统集成商设计的工程项目施工图更不会送审;部分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如果送审也由于审图公司未配备相应智能化设计审图人员以致走过场。施工图设计质量未得到有效监督。
建筑设计一般有三个阶段:方案设计、初步
和施工图设计。前两个阶段一般要经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组织的评审。由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未与建筑设计一道委托,以致滞后未参加评审。部分工程项目智能化设计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但由于参加评审者为有关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环保、消防、交通、市政、电力等,连电信、广电部门也未参与,以致智能化部分无人评审。
(待续,全文参见xx报)
2 术语
2.0.1 智能建筑(IB) intelligent building
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2.0.2 智能化集成系统(IIS) intelligented integration system
将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
2.0.3 信息设施系统(ITS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ystem infrastructure
为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进行综合处理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提供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2.0.4 信息化应用系统(ITA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system
以建筑物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各类业务和管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与应用软件而组合的系统。
2.0.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的系统。
2.0.6 公共安全系统(PSS) public security system
为维护公共安全,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以应对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而构建的技术防范系统或保障体系。
2.0.7 机房工程(EEEP) 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
为提供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和装置等安装条件,以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地运行与维护的建筑环境而实施的综合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