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兰州大学教授男,1960年5月生。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在英国剑桥大学、意大利国际理论物理研究中心(ICTP)访问工作。现任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副院长、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大气科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甘肃省气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学会大气环境分会理事、中国气象学会大气物理与人工影响天气委员会委员、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大气边界层物理与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员、《高原气象》等专业刊物编委,曾任兰州大学大气科学系主任。多年来一直从事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大气污染及其控制、气溶胶及
其气候效应方面教学和研究。长期承担本科生主干课程和研究生课程讲授,主持和参加省部和国家级课题20多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曾获得“国家青年教师奖”(2000)、“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999)、“甘肃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997)、“甘肃省高等学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998)、“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998)、“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1999)等多项科技、教学奖励和荣誉称号。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专题各1项,国家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1项。已培养研究生8人,分别考取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博士生或出国攻读博士后。研究生在读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1-2篇学术论文。
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镭(1967—),男,江苏省盐城市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89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集中于法哲学、西方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中西传统法律文化等方面。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一)主持省部级课题: 1、“民间习惯与和谐司法研究”,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 2、“民间习惯与农村民事纠纷的司法化解”,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07年; 3、“民间习惯与基层民事纠纷的司法化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7年。(二)主持厅局级课题: 1、“习惯法与现代法治”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5年; 2、“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南京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主持,2002年; 3、“《国际法》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南京师范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04年。(三)主要参与课题: 1、“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通史”(主持人公丕祥教授),教育部教育科学重点工程项目,2000年; 2、“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发展进程研究”(主持人龚廷泰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06年; 3、“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研究——从卢卡奇到德里达”(主持人龚廷泰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3年; 4、“法学流派与司法方法”(主持人秦策副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5年; 5、“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模式、方案及其实践的研究”(主持人夏锦文教授),江苏省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01年。发表主要科研论文: 1、“滕尼斯法社会学思想评介”,《河北法学》2000年第6期; 2、“21世纪亚洲法哲学的时代课题”,《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 3、“中世纪欧洲城市制度与近代西方法律变革”,《河北法学》2001年第1期; 4、“中世纪欧洲城市制度及其法律意义”,《文史哲》2001年第6期; 5、“论法律规则失效的意义、后果与成因”,《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6、“论拉法格的财产权理论”,《贵州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7、“迈向共生型的社会规则交往——善治理念与当代中国社会规则交往模式的更新”,《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3期; 8、“论从习惯到法律演变的一般规律”,《江海学刊》2007年第5期。 9、“论习惯的法权本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获得奖项情况: 1、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06年; 2、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第二),2007年; 3、指导本科论文获得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2004年。
3.北京朝阳医院医师现任放射科CT组组长,1984年毕业于首都医科大学医学系,毕业后一直从事放射诊断工作,曾于1988年及1998年赴德国和美国研修CT及MR理论和临床诊断,自1989年至今主要从事CT诊断和CT介入诊疗,在CT肺部、肝脏、胰腺、胃肠道、颅脑等部位的CT诊断以及胸腹部的CT导向取病理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主要研究CT和MR诊断,特别重点研究CT和MR仿真内窥镜的临床应用和评价,在CT结肠、胃、气管、喉部及MR膝半月板、肩关节盂等部位病变的诊断有独特的见解,还从事研究CT对一氧化碳中毒及中毒后迟发性脑病、高血压性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诊疗的指导意义。曾获科研奖二项。
4.海林市委副书记个人简历:
1978.09-1982.07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学生
1982.08-1984.12 牡丹江市职工大学教师
1984.12-1985.06 牡丹江市委办综合处秘书
1985.06-1987.06 牡丹江市职工大学教务处干事
1987.06-1990.03 牡丹江市职工大学教务处副主任(副科)
1990.03-1991.03 牡丹江市职工大学团委书记(正科)
1991.03-1992.03 牡丹江市委文教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3-1993.11 牡丹江市政府文教办业务科副科长
1993.11-1996.09 牡丹江市政府办综合科副科长
1996.09-1997.10 牡丹江市政府督办检查室副主任
1997.10-1999.01 牡丹江市委常委秘书
1999.01-2001.12 牡丹江市委常委秘书、市委办助理调研员(副处)
2001.12-2006.12 海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12- 海林市委副书记 。
工作分工 :
协助市委书记管理市委常务、社会稳定、安全信访工作,受市委书记委托负责有关专项工作,主管绩效考评、党校、群团工作。
分管市委办公室、市委统战部、信访办、市直机关工委、城区街道党工委、市绩效考评办、市委党校、市档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