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金德水[1],男,汉族,1951年5月出生,浙江绍兴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
1970.09—1981.07 浙江省兰溪味精厂工人、机修车间主任、供销股股长、企管办主任、技改办主任;
1981.07—1984.11 浙江省兰溪味精厂副厂长、党委委员;
1984.11—1986.09 浙江省兰溪味精厂厂长、党委委员;
1986.09—1987.02 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兰溪味精厂厂长(其间:1984.09—1986.11 参加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7.02—1987.05 浙江省兰溪市委常委、副市长;
1987.05—1991.05 浙江省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1.05—1996.09 浙江省计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6.09—2000.04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7.03—1999.07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04—2002.01 浙江省经贸委主任、党委书记(其间:1999.07—2001.04在浙江省委党校在职领导干部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2.01—2002.02 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2—2004.04 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4— 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能源保障的调度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科技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防工办、省手工业联社。 联系省工商联、省烟草专卖局、省科协、省通信管理局、电监会杭州监管办、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