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女,汉族,1963年3月生,浙江诸暨市枫桥镇葛村人,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3.08-1984.02浙江省诸暨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84.02-1984.12共青团浙江省诸暨县委副书记;
1984.12-1987.12共青团浙江省诸暨县委书记(1986.03-1987.07挂职诸暨县璜山区委副书记);
1987.12-1992.12共青团浙江省绍兴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2.12-1994.04浙江省诸暨市副市长;
1994.04-1995.12浙江省诸暨市委副书记;
1995.12-1996.10浙江省绍兴市若耶溪工程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级),浙江省(绍兴市)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1996.10-1999.11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1996.10.30当选)、党组成员兼省青联主席;
1999.11-2000.01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0.01-2003.09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党组书记(2001.12共青团十四届五中全会增补为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3.09-2005.03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5.03-2005.04浙江省金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5.03.18决定任命);
2005.04-2007.06浙江省金华市委副书记、市长(2005.04.29当选,2007.08.30辞职);
2007.06-2007.07浙江省委常委(2007.06.16当选)兼金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07-2007.09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2007.07.26任命,2008.01.31当选)、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7.09-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中共十六大代表,十一届省委委员,十二届浙江省委常委。

工作分工:
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公安、安全、司法、文化、广播电视、法制、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法制办、省新闻出版局。
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信访局、省文联、省作协、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