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科技大学教授男,汉族,山东海阳市人,1969年11月生,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导师。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1990年——2003年在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全国检察机关专家型人才培养对象;2003年至今在西南科技大学任教,历任刑法教研室主任、院长助理、党总支委员、副院长。主讲刑法学、犯罪学、外国刑法学等课程;在《甘肃社会科学》、《河北法学》、《中国司法》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8篇,副主编省统编教材1部,主研、参研司法部、四川省教育厅等科研项目12项,先后获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2次、校“优秀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称号1次、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次、学校“优秀教师”称号1次。
主要社会兼职:绵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发表文章:
· 探析“执行难”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判决能否对抗第三人?
· 农行能否行使撤销权、代位权?
· 该调解书是否有效?
· 该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 该案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 农村执行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 执行工作警务化的几点思考
2.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男、1961年3月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分别在华中理工大学电机制造专业、华南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和工学博士学位。曾在香港大学电机与电子工程学系进行过两年博士后研究工作。刘博士先后从事过电机电器、电力电子变流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及自动控制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学科交叉能力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主持研究的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工业攻关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团队项目及一些来自不同企业的横向项目,申请及授权专利四项。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其中20多篇论文被国际三大索引(SCI,EI,ISTP)收录。另外在近二十年的科技实践中,刘博士主持设计各类产品十几项,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刘博士目前的主要研究兴趣是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电子装置及新型电气设备。
3.河海大学副教授河海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讲的课程主要有: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及管理、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控制(水利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建筑材料等,并多次主讲全国一级及二级建造师培训课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要的研究方向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水利水电建设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建设质量管理、水利水电建设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新技术及新材料等。已负责或参与完成科研项目十多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参与编写专著及教材三本,获厅级以上奖励四项。
4.淮海工学院教授刘永强,男,1957年5月生,江苏沭阳人,汉族,教授。
工作简历:1982年1月毕业于镇江农机学院工业电器自动化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12月毕业于河海大学管理工程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97年任副教授。1992年3月起,历任淮海工学院电子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兼东港学院院长等职务。2002年8月任淮海工学院副院长。2004年12月当选院党委常委。
学科专长:工业自动化控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主持并完成教育厅课题2项,横向协作课题3项,参编专著1部,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
社会兼职:全国电力电子学会理事,江苏电工技术学会理事,连云港电工技术学会理事长。
5.南京财经大学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讲师。现于南京财经大学任教。
主讲课程:《广告媒体研究》、《广告专业英语》。
研究方向:国际广告研究、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跨文化管理沟通、商务英语教学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
6.五原县第八届政协委员
刘永强 1964年7月生,内蒙古人,初中文化,新一代百货副食批发总汇经理。毕业于胜丰中学,1980年参加工作,在包头皮革皮鞋总厂工作,1984年任丽华皮鞋厂总经理,1990年在中心市场、商场任皮鞋用总经理,1994年在百货门市、中心市场任新一代百货副食批发总汇经理。是五原县第八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