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绿色行政”就是对环境友好的行政。绿色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对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有利的活动,而不是对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不利,甚至是有害的活动。回忆过去乃至现在,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经历过“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暂时“发展”的历史。在错误的发展观指导下,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资源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很低、浪费很大;对环境不考虑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任意排放污染物。其结果是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资源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不仅破坏了生态的平衡,而且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严峻的形势迫使政府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制定科学的、符合生态规律的发展方针、发展战略、发展对策和发展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环境友好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是“绿色行政”的核心和基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