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况新建县昌邑乡位于南昌市北郊的赣江之畔、鄱阳湖西汊。距南昌市50公里,东与恒湖垦殖场、联圩乡接壤,三面环水,赣江与鄱阳湖在境内交汇。昌丰公路直通乡村,距昌九高速公路、京九铁路25公里、昌北国际机场20公里,赣江水系沿境汇入鄱阳湖直航长江,境内设深水码头两处,交通十分便利。境外三面环水、草洲肥美,堤内湖港纵横,阡陌肥沃,水土资源丰富,历来被誉为“鱼米之乡”。
全乡面积179.7平方公里,圩内共计53.8平方公里,耕地4.6万亩,精养水面3000亩,低洼可改水面6000亩;圩外草洲滩滁15万亩,鄱阳湖可改水面约30万亩。
截止到2008年人口约22510人。辖窑头、昌良街等2个居委会,游塘、窑西、高周、良坪、曹会、昌南、昌北、团结、窑河、伍喻等11个行政村。乡政府驻窑头街,距市区中心68千米。东(化)昌(邑)公路、赣江航运可直达南昌。
昌邑乡历史文化淀积蕴厚,历代文人骚客多有题咏,另有红山文化新石器遣址、五代十国的鹿苑寺。昌邑因遗存史卷的西汉“昌邑王”刘贺修筑的游塘城而得名,游塘村有昌邑王的墓葬及昌邑王古城遗址。
[邮编]330122
[代码]360122207:~001窑头街居委会 ~002昌良街居委会 ~200伍喻村 ~201昌南村 ~202团结村 ~203游塘村 ~204窑河村 ~205窑西村 ~206高周村 ~207良门村 ~208坪门村 ~209曹会村 ~210昌北村 ~500上河口分场 ~501草湖分场
沿革1958年属联圩公社,1960年改昌邑公社,1984年建乡。1997年,面积80平方千米,人口1.7万。1999年3月4日,撤销昌良乡,划归昌邑乡(赣民字[1999]52号批复)。

附:昌良乡位于长堎镇东北,地处滨湖平原。乐(化)昌(邑)公路经昌邑大桥可直达南昌。1953年为国营昌邑垦殖场,1964年分出并更名昌邑水稻良种示范繁殖场,1970年并入联圩公社,1974年恢复昌邑良种场,1984年改建昌良乡。1997年,面积10.2平方千米,人口0.9万,辖伍喻行政村、草湖分场。乡政府驻昌邑街,距市区中心60千米。1999年撤销昌良乡,划归昌邑乡[1]。
自然地理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小气候受鄱阳湖影响相对稳定,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年平均水量1450MM,日通过≥5℃的积温6000℃,无霜期250-265天。域区生态环境优越,鄱阳湖可养水面约3万亩所辖范围是鄱阳湖候鸟的主要栖息地之一,珍稀候鸟林木千种,并建有国家级鄱阳湖野生鸟类保护观测站,观鸟十分便利。[2]
经济建设农业是昌邑乡的支柱产业,列为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畜禽、水产、蔬菜、花生、林木及珍珠、螃蟹等特色种养为主的新兴农业产业在21世纪以后有了长足发展;到2004年,以粮食加

工、瓷土、建材、天然饮品为主的民营企业初具规模。
全乡耕地以水稻种植为主,年产粮食2万吨,是新建县产粮重点乡之一;旱床育秧、水稻抛秧等农业科技在全乡全面推广应用。良种基地建设发展较快,水稻优质品率达95%以上。以大棚饲养的禽鸭逐步形成了规模,2000年新发展了禽鸭饲养专业户60余户,饲养禽鸭18万羽;传统的苎麻种植基地于2004年建成。
截止到2004年该乡企业处在发展阶段,天然的地下矿泉水是亟待开发的宝贵资源,昌邑良种场地下水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已经国家卫生部鉴定),截止到2004年800余平方米的厂房及部分机械设备,厂区规划合理,具有一定的规模,只需添置部分设备既可投入生产。丰富的粮食资源使创办粮食加工业大有发展前景。
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到2004年,防洪等水利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大堤护坡、填塘固基工程基本完成,大堤抗洪能力不断增强。电力供应充裕,通信互联全球,优质矿泉水得天独厚,大型生产用水更显实力。

全乡实现了村村通程控电话,有线电视得到发展和普及;中小学教学条件、设施逐步改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小城镇化规划建设有条不紊,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发展。[3]
投资政策第一、凡来该乡投资开发商除享受南昌市、新建县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同时乡党委政府公开服务承诺,竭诚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四最”品牌,为客商保驾护航。
第二、土地使用方面
1、凡来该乡兴办企业和农业开发的优先安排用地及水资源,荒地等可免费征用。
2、土地、水资源等征租费可视兴办项目类别及规模可免费或低价出让。
3、客商兴办项目征租的土地、水资源等可按需要长期使用。
第三、对引荐县以外资项目成功的个人单位,可根据新政字(1997)145号精神给予重奖。
廉政建设为筑牢村干部廉洁从政防线,预防村干部违纪,自2006年起,昌邑乡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村级公务招待关。规定上级机关人员下村工作一律吃派饭,早餐每人3元,中、晚餐每人各6元,不得超标准接待。二是严把村务公开关。在抓好常规村务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将村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明细帐,尤其是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等项目进行单列公开。三是严把基建项目招投标关。规定村投资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由乡纪委进行现场监督。四是严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村班子换届或届中,由乡纪委会同经管站对村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或免职村干部经济审计随时进行。五是严把廉政谈话关。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村干部,乡镇纪委及时找其进行廉政谈话,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促其及时纠正。六是严把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关。在职村干部建房、购房、买车、办厂等各种重大事项以及婚丧嫁娶等情况,都必须向乡镇纪委及时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