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军(抗战时处山西),是在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后,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简称“牺盟会”,成立于一九三六年九月初)在十个国民兵军官教导团和两个军士教导团的基础上,成立起来的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开始有六个总队(相当六个团),约两万人左右,到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事变”前,已发展到拥有四个纵队、四个旅、一个师共二十二个团,约七八万人的一支强大的抗日武装。这支武装,名义上是牺盟会为阎锡山组建的军队,实际上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八路军的指导帮助下,按八路军的制度组织起来的,不同于阎锡山旧军队的抗日武装,故称为“新军”。
二、清末编练的近代化陆军。开始筹练于1894年。次年3月,胡燏棻募集五千人,编成十营,初驻马厂,后屯小站,以西法训练,号“定武军”。是为新军之始。中日甲午战争后由袁世凯接办,改称“新建陆军”。与此同时,张之洞也在署两江总督任内编练“自强军”。《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以倡办“新政”的名义,于1903年在中央设练兵处,以奕诓为总理,袁世凯会办。1905年练兵处制定陆军军制。各省设督练公所,由督、府、将军、督统兼任督办。将新军的编练推行于全国。计划在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额设官兵12512人。设统制率领。镇下分协、标、营、队、排、棚,分 由协统、标统、管带、队官、排长和正、副目率领。平 时以2镇为1军,战时则根据情况,或以3镇为1军,或合 数军为 1大军,由总统或军统率领。中下级军官多为国内各武备学堂毕业生充任,间有少量学习军事的留学生。士兵采用募兵制,在体格、有无嗜好和文化程度上有较严格的规定。武昌起义前夕,已编成十三镇。清政府以北洋新军为中央军(亦称国军),各省新军为地方军(多沿袭绿营、寻防营等名号),借以巩固其垂危的封建统治。但在革命党人积极活动下,各省新军中的下级军官和士兵倾向革命者日多,成为武昌起义和各省光复的主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