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
[拼音]bǐlù
[解释]1.[note;record] 记录下来的文字.
2.用笔记录。
3.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记载和反映诉讼活动情况和案件事实的文子和视听记录。
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