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id
【拉丁字】: it
【原德文字】: Es
【中译】:伊底。“伊底”的翻译来自我国著名心理学家高觉敷。高老先生认为,弗洛伊德用“伊底”所表达的,是一种先于“我”之产生的状态,是一种无“我”的状态,是一种最为原始的混沌状态,是潜意识中最深层的境地。在“伊底”的状态,并没有任何“我”,根本不存在“我”。高老先生所使用的“伊底”,是取之于我们汉语中的成语---“伊于胡底”。伊于胡底所表达的本意,正是所有存在中最深层的地方,深的不能够再深的地方,正符合弗洛伊德所用“Id”的本意,以及他深层心理学的精神。
【简意】: 是在潜意识型态下的思想,代表思绪的原始程序——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
【文字创作者】: 弗洛伊德根据乔治·果代克(Georg Groddeck)的作品所建立的文字。
【本我的形成】无意识在精神分析学的早年,曾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但是从一九二三年弗洛伊德在《自我与本我》中提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的假设以后,无意识就只成了一种精神现象,许多以前认为是无意识的东西成了本我。本我是人格中最早,也是最原始的部分,是生物性冲动和欲望的贮存库。本我是按“唯乐原则”活动的,它不顾一切的要寻求满足和快感,这种快乐特别指性、生理和情感快乐。
本我是本能冲动的根源,指原始的、非人格化的而完全无意识的精神层面而言。它包含要求得到眼前满足的一切本能的驱动力,就像一口装满水沸腾着本能和欲望的大锅。它按照快乐原则行事,急切地寻找发泄口,一味追求满足。本我中的一切,永远都是无意识的。
本我由各种生物本能的能量所构成,完全处于无意识水平中。它是人出生时就有的固着于体内的一切心理积淀物,是被压抑、摈斥于一时之外的人的非理性的、无意识的生命力、内驱力、本能、冲动、欲望等心理能力。
【精神的三大部分】在心理动力学中,本我、自我与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学家佛洛伊德之结构理论所提出,精神的三大部分。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相关概念,以解释意识和潜意识的形成和相互关系。“本我”(完全潜意识)代表欲望,受意识遏抑;“自我”(大部分有意识)负责处理现实世界的事情;“超我”(部分有意识)是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
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
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