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号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0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着重号(·) ,用于引起读者注意的符号,使用时文下打点;直排时则标在字的右侧。“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用着重号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在香港,着重号通常只用在教科书或教材中。使用方法和中国大陆的相同。

着重号的形式是小圆点,横行文字中点在字的下边,直行文字中点在字的右边。

范例

着重号(·),着重号标明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例如:

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

--·-------· ---

(注:为防移位,才加[-],实际没有。)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