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一词有多种含义。一种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这种意义上的法制,实际上是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即一个国家的法的整体;第二种含义是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活动和过程。这是指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将法制看作是一个立体式的系统。人们通常讲的法制系统工程就是这种法制环境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