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是指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所谓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者完成时填写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以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所谓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会计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在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凭证是第一个关口,如果使用的凭证就是虚假的或者是不合法的,那么整个会计核算就不可能是真实的。
一、会计凭证意义和种类
(一)会计凭证的意义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二、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名称(2)日期(3)接受单位的名称(4)经济业务的内容(5)填制单位签章(6)有关人员签章(7)凭证附件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2)内容要完整;(3)手续要完备;(4)书写要清楚、规范;(5)编号要连续;(6)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7)填制要及时。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1)真实性;(2)合法性;(3)合理性;(4)完整性;(5)正确性;(6)及时性。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 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在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 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1)名称(2)日期(3)编号(4)内容摘要(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记账方向(6)金额(7)记账标记(8)附件张数(9)有关人员签章。
(二)记账凭证的编制
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三)记账凭证的审核
(1)内容是否真实;(2)项目是否齐全;(3)科目是否正确;(4)金额是否正确;(5)书写是否正确。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凭证的作用能够用来证明事项发生、明确责任并据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