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碍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非基于自己的意思没有既遂的情况,也称狭义的未遂。
行为现实上造成了侵害法益的具体结果时,从一个角度来说是侵害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既遂犯,因此,未遂犯不可能是侵害犯,只能是危险犯。问题在于,未遂犯是抽象的危险犯还是具体的危险犯?这种争论直接与未遂犯的成否密切联系,如果认为未遂犯是具体的危险犯,则只有当实行行为发生具有侵害法益的具体危险时才成立未遂犯;如果认为未遂犯是抽象的危险犯,则只要实行行为具有发生侵害法益的一般危险时就成立未遂犯。
传统观点认为,未遂犯是一种抽象的危险犯。现在的通说则认为,未遂犯是具体的危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