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向犯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    |    |  超大  

对向犯(Begegnungsdelikte),也称对立的犯罪,是以存在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互相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重婚罪、贿赂罪等即是。从处罚的形式来看,有的对对向者双方规定着同一法定刑,如重婚罪;有的规定着不同法定刑,如贿赂罪; 此外,也有只出发对向者一方的,如贩卖淫秽物品罪中不处罚买主。只处罚对向者的一方时,严密地看,不能说是对向“犯”,但是,包括不受处罚的对向性行为性质,不少具有刑法学的意义。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