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大钞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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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朝设的钞关,系中央设在地方的税务机构,民国年间裁撤。

明代禁海,京杭大运河是全国商品流通的主干,全国八大钞关有七个设在运河沿线,从北至南依次为:崇文门(北京)、河西务(清代移往天津)、临清、淮安、扬州、浒墅(苏州城北)、北新(杭州)。万历年间运河七关商税共计31万余两,天启年间为42万余两,约占八大钞关税收总额的90%左右。

清初运河七关全部保留下来,并大体沿袭了明代的税额。其后随着沿海、沿江贸易的发展,清政府又在沿海和长江沿岸新设立了一批税关,清代中叶全国性税关已达20余个。

清代前期运河、沿海及长江诸关关税在全国关税总额中所占一定比重。其中,运河诸关包括崇文门、天津、临清、淮安、扬州、浒墅、北新等;沿海诸关包括江海、浙海、闽海、粤海四关;不过天津既是运河税关,也是沿海贸易的重要港口,故这里将该关税收以各1/2的比例分别计入运河和沿海。长江诸关包括夔关、武昌厂、九江关、芜湖关、龙江西新关(南京)等。这三条水道合计,税额占全国关税总额的80-90%,是全国最主要的流通干线。

从康熙至嘉庆的一百数十年间,运河诸关税收总额虽有增长,但它在全国关税总额中所占比重已从清初的50%降至30%左右;而沿海诸关所占比重则从15%上升到37%,税收额更是大幅度增长,为清初的9.2倍;长江各关税收额增长了2.6倍,所占比重则变化不大,基本保持在30%上下;沿海与长江合计,税收额达310余万两,约占全国关税总额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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