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词目:缠足
拼音:chán z
ú
其他称谓
裹脚、裹足、裹小脚
基本解释
[foot-binding] 把女孩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这是旧时的陋俗
详细解释
旧时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女子以布帛紧束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成弓状,以此为美。相传南唐李后主 令宫嫔 窅娘 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一说始于 南朝 齐 东昏侯 时。
太平天囯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陋习始逐渐废绝。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双行缠》:“自《墨庄漫录》以缠足始 五代 ,诸小说所见皆同,余旧颇疑之。”严复《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夏衍《<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参阅 宋张邦基《墨庄漫录》、 明陶宗仪《辍耕录·缠足》等。
【简介】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一般认为裹脚大约始于五代末或宋初。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形”,“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起源的不同版本】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一说睿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传播和发展过程】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但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缠足的具体做法】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缠足前需要准备的物品】1、蓝色的裹布六条。大约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要比一般的长且要浆好,缠到脚上才不会挤出皱折。
2、平底鞋五双。鞋形稍带尖,鞋子大小宽窄要能随着缠脚的过程慢慢缝小、缝瘦。
3、睡鞋两三双。睡觉时穿着,可防裹布松开来。
4、针线。裹布缠妥后,把裹布的缝及裹布的头密密缝好。
5、棉花。缠足时脚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时用棉花垫着,免得把脚磨破生鸡眼。
6、脚盆及热水。缠足前用温水洗脚。
7、小剪刀,修脚趾甲及鸡眼之用。
【缠足过程】试缠:
缠脚的时候让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两脚裹起来以后,往往会觉得脚掌发热,有经验的人不会一开始就下狠劲裹,最好是开始裹的时候轻轻拢着,让两只脚渐渐习惯这种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紧,这一个时期可以从几天到两个月左右。
试紧: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些,这时还不能太紧,以两脚能忍受的小痛为度,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缠使脚向下略卷。缠的时候预先缠第二、第五两个足趾,缠得向脚下蜷屈,连带的第三、第四两个趾头也就跟着向脚下蜷屈。试紧的时间也须要数天到两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裹脚布浆得较硬,捶去皱折,略紧地缠在脚上,使脚受惯硬裹脚布及紧缠的压力,接着才能真正用劲裹紧。
裹尖(裹脚趾):
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同时还要把四个蜷屈的脚趾,由脚心底下向脚后跟一一向后挪,让趾头间空出一些空间来,免得脚缠好以后,脚趾头挤在一起,脚尖太粗。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时候往往得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紧紧地勒住,缠的时候第二趾的趾关节和第三、四、五趾的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缠一次就得把几个扭伤的关节再伤害一次,缠的时候痛苦难当,缠好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走动时重量压在内弯跪折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得更厉害,脚趾头因为才弯进去还没紧贴在脚掌上,走时脚趾关节容易长鸡眼,要时常用针把鸡眼挑掉。
白天一双脚痛得寸步难行,到了晚上一双脚放在被子里不但痛,而且蒸热燠闷,有时简直像炭火烧着一样痛苦,睡觉时只能把脚放在被子外,半夜起来捱着脚哭痛是常有的事,有的痛得去解开裹脚布,但被发现了就是挨一顿毒打,然后再狠狠的地回去,经常一夜未眠整夜把脚贴在墙壁上取一点凉,第二天一早醒来,又得再解开裹布缠得更紧,缠到最后第三、四、五的脚趾关节会严重地扭伤甚至脱臼,扭伤脱臼的时候脚会肿得很厉害,皮肤也变成瘀紫色,痛苦至极,但是裹得仍是日紧一日,直到肿消了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着便可进行裹瘦的工作。
裹瘦(裹脚头):
脚裹尖的时候,四个脚趾都已经蜷回到脚掌底下,可是却未必能熨贴靠在脚底下,裹瘦的工作是把小趾骨(也就是外把骨)向下向内推蜷入脚心裹,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脚心内侧往下用劲拗下去,然后用裹布勒着带紧,裹尖时二、三、四、五脚趾不过压在脚底下一半,裹瘦时要把外把骨缠倒,足趾当然压入脚心内侧更多,缠到最后,第三、四、五个脚趾尖要能碰到脚掌内缘,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
裹瘦的时候,裹脚布缠到最紧,整个力量又特别着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为血液循环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压疮溃烂。缠的时候要把小趾骨用劲向下推,四个脚趾也顺着向脚掌内缘再推进去,使劲把裹脚布缠紧,缠好以后两只脚可能痛得半天不能走路,要勉强挣扎着,才能用脚后跟垫着走,走一步痛一下。坐下时是一阵阵抽痛,睡觉时也会又涨又痛,如果脚上溃烂化脓了,那涨得更难受,得把脚用枕头被子垫高,有时得把脚跟搁在床栏上压着神经发麻才好受一点,天气热时足内发烧痛得更厉害。痛得轻时睡了觉,两脚还痛得抽痉,或一夜频频痛醒,饮食无味。解开裹布,往往溃烂的部位和裹布紧紧粘着,勉强撕下来,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个月的时间,强忍痛苦挨到脚趾头都抄到脚内侧边,由脚内缘能摸到脚趾头,这样才算是瘦到家。溃烂的伤口,处理不当往往愈来愈严重,到最后甚至会导致小趾腐烂脱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由此可知,要缠得一双小脚,真是得历尽千辛万苦,无怪乎缠足妇女对其小脚的呵护,胜于一切。
裹弯(裹脚面):
脚掌裹瘦了以后,接着进行裹弯的工作,裹弯是要在脚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陷凹越深,脚掌弓弯的程度愈厉害,裹到脚掌折成两段,前段的脚掌与脚跟紧靠着,中间一道深缝有时深达四五公分,小趾夹在深缝里,脚背因为脚掌弯折的关系,向上膨起成高坡状,有些缠不好的脚背膨起如球。裹弯了以后脚的长度就明显的缩短,标准的小脚要求的是三寸长,也就是10厘米左右,裹弯的过程靠的是在缠的时候把脚跟往前推,把脚背往下压,前后施力束紧,大拇趾经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脚心慢慢现出凹形,再用劲去缠,弓弯愈甚,大约半年左右脚就可以缠成弓形。一般而言,缠足裹弯的时候痛苦情况稍为缓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脚掌裹瘦并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几岁才开始裹弯,裹的时候又要求特别短小,这时候痛苦就非常厉害,甚至痛得在床上翻滚。如脚裹瘦不够工夫,就直接把脚裹弯,往往裹好以后脚会变成向内钩援内弯,像香蕉一样的脚形十分难看。脚由平直拗成拱桥状,再成马蹄状,直到脚尖脚跟紧靠在一起,脚弓缩得无可再缩的时候,才算是裹成一双标准的小脚。
缠脚缠裹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裹尖的时候将外侧四个脚趾蜷握,并将脚掌上的外侧纵弓部分拗屈。裹瘦的时候脚横弓向下拗屈,并进一步对外侧纵弓拗屈。裹弯的时候才将脚的内侧纵弓拗屈,并进一步将外侧纵弓拗得更彻底。脚裹好以后,脚掌上用于缓冲冲撞力量的脚弓消失了,走路时得用膝关节和踝关节做缓冲。因为脚掌裹瘦到仅剩大拇趾,走路时脚掌向前推的力量很小,多以脚跟着地,运用大腿的力量运步,小腿肌肉萎缩不发达,所以缠脚了以后小腿也跟着变细,大腿则反而增粗,也有人走路时用大拇趾球和脚跟一起着力的,这样走路就变成外八字走路,也是小脚常见的走路形态。
【特殊裹法】缠足的过程,主要是把关节扭屈,并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到最大的限度,所以标准的裹脚方法都是用布条缠裹扭曲,把关节屈到极限,扭伤、脱臼几乎是必然发生的,等关节扭过去脚自然蜷曲弓小,这是正常的裹脚方法,但是在有些情况幼女裹脚起步较晚,或是不了解缠脚的正确方法,或是有些要求裹出特别纤小的情况,这时候除了用裹布缠裹以外,也有很多是借助其他方法的。
夹竹片:
这是北方比较常用的方法,北方缠足较重纤瘦,因此,在裹瘦以后,脚趾全部蜷折到脚底,脚掌内外缘虽纤瘦却有几处关节旁凸的位置,如要裹得更瘦,就用两片竹片,夹在脚掌左右用裹布紧缠,缠得时候生硬的竹片紧贴靠在脚骨关节上,痛苦可知,往往在关节凸起的部位,由于摩擦的关系会导致溃烂化脓。虽然如此,北方尤其山西省仍有很多人用竹片夹入行缠,目的除了把脚裹得特别纤瘦以外,还可以把大拇趾裹得尖细,脚跟也能一并裹得瘦窄,整只脚裹出来又窄又直,纤如柳叶,细瘦可怜。所以虽然裹的时候少女往往痛澈心脾,昼夜哭泣,但是为了一双瘦削正直、傲视众人的小脚,还是吞下泪水忍痛力缠。与夹竹片相似的裹法,有人用大约三公分宽的竹片,用布包着垫在脚跟两侧和后面,帮忙把脚跟束小,也有人用铜板或一片凹形木片压在脚的内外踝缠裹,还有人怕脚裹弯的时候,脚面凸出太厉害形成鹅头,就用一个铜钱压在脚面上缠裹,这些方法都是硬生生地把脚用坚硬的东西束上去,来改造不够满意的小脚脚形,姑不论效果如何,仅少女在缠束过程所经历的那种刻骨铭心之痛,对现代人来说,可真是极不文明和不人道的做法。
石板压迫:
旧时代家中有很多器具是用石头制的,石磨或洗衣服的砧板,是妇女最容易拿到的重物,于是脚缠得不称心如意时,就有人拿石板去压脚,石板压脚最常用于脚向内歪、内拐的情况,正常裹脚裹弯的时候是直接往下弯曲,但外纵弓还没裹弯,也就是还没裹瘦的情况下就进行裹弯,大拇趾会向内侧拗曲,这时候整只脚就像镰刀形内弯,改正的方法就是脱下弓鞋盘坐着让脚心相对,双脚置于硬木板上,用重石板放上去压,刚压上去,歪屈的脚掌受压迫,当然十分痛苦,压过一个小时以后两脚从膝盖以下就麻痹了,有时怕石板的重量不够还要用手按在石板上增加重量,让内拐的脚掌矫正回来,通常连续每天这样压上一两个月,才能显出效果,脚经过这样压迫以后,除了内弯的情况改善,脚掌变得较纤瘦,脚趾蜷弯的程度也较理想,同时脚变得两侧平直周正。
石板压迫以后双腿麻木,有人以为麻木是因血液循环不良,怕因脚的血液循环不良导致双脚坏死,所以压麻木了以后多会要求少女起来行走或是做洒扫的工作,可是双脚麻木如何行走,有时还得用两个人扶着到处走动活动血液循环。压石板一般是坐着施压,也有人睡觉时躺着施压,脚上穿睡鞋,放在木板上,再压石板,压石板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歪拐的脚形,也有人只是为了把脚裹瘦而用石板来压迫。
裹入碎瓷:
这是用破旧的杯瓶碗盘等瓷器,敲碎成尖锐颗粒,缠脚的时候垫在脚掌上,通常是垫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脚掌心底下,用裹脚布缠上去,再逼着女孩走路,让尖锐的瓷片刺进脚趾和脚掌里把脚割破,脚割破了以后血渗出来和裹布紧紧粘着,重裹时,裹脚布往往解不下来,需浸着洗脚水用力撕,常常血块连着皮撕开,虽小心地把碎瓷片取出来,难免会再渗血,双脚的伤口浸在热水里,几次以后马上发炎肿烂,裹脚布粘得更紧,撕开裹布时连着皮肉一起撕下来,脓血淋漓。这样裹法确实血腥残忍,不可思议,锋利的瓷片刺在脚上,还要逼着四处走动,碎瓷刺得更深。脚趾是神经最敏感的部位,趾背上又没什么软组织,皮肤下摸着就是骨头,硬生生垫着尖锐的瓷片走路,真的像是在接受什么酷刑,裹脚的风俗已经是够残忍够残酷了,但是竟然有人还衍生出这样的缠足手法出来,这种缠法不是一地一人一时的特例,就笔者所知,在缠足风气较盛的山西、台湾、河南、甘肃、河北等地都曾有这种裹法,目的是让脚趾脚掌上的筋肉发炎,肿烂以后再进一步缠裹用碎瓷割刺,原来红肿的组织溃烂化成脓血流掉,脚不但特别纤瘦而且关节韧带也变得很容易扭折、裹弯,所以有“脚一发味,如果成熟,必易速小”的说法,脚溃烂化脓的时候臭味很重,很难闻的腐烂坏死的味道令人不敢接近,这就是所谓的发味。
除了把瓷片垫在脚掌底下缠裹,也有人拿大片的破瓷片往脚上割的,把脚上的皮肤肌肉割破,促其早点化脓溃烂脱落。也有人把碎瓷敲得更碎成瓷渣,先将裹脚布浸湿了,然后再敷上一层瓷渣在上面,用这样一条满布瓷层的裹脚布来缠裹。裹脚时脚上经常会长鸡眼,根据经验,一长鸡眼,趁着鸡眼还小就要赶快用大针挑掉,有的母亲帮女儿把脚上的鸡眼挑掉后,还故意用针在脚上到处乱刺,刺到千目万孔,这个做法与用碎瓷片裹的目的相同,都是故意要让脚受伤化脓溃烂掉,一双脚才容易裹小。碎瓷夹入缠裹确实让人难以置信,缠裹的残忍痛苦可想而知,一般为人母者很难狠的下心这样下手,所以我搜集到的几个例子都是养女、继母或婆婆、童养媳的关系下发生的,当然也有年纪较长的少女怨恨一双脚裹不小,矢志发愤,用这种方法把自己的脚裹小的。
棒锤:
在缠足时,少女怕痛常会偷解缠脚布,或是哭叫闪躲不肯缠裹,为人母者屡劝不听,往往拿起鞭子藤条气得到处乱抽,有的时候气极了,故意抽打其双脚,这是为了逼使少女裹脚的处罚,而所用的多只是细长的木条。但是旧日缠足的时候竟然有人用寸许粗的木棍朝着脚趾用力捶打,打到让脚趾骨折脱臼,容易拗折裹瘦,用的木棍有洗衣服、浆衣服时捶布的棒锤,也有用擀面杖。把脚先裹紧了,再用棒锤狠敲,敲到脚趾脱臼骨折,这样脚不但容易裹瘦裹小,一双脚也特别软绵,柔若无骨,这样的例子是妓院鸨母饰雏用的手段,也有继母这样对待女儿的,可以说比酷刑还要惨毒,少女裹脚时脚趾拗折已经够痛苦了,还要再用棒锤朝着脚趾猛捶、猛打,像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接受酷刑一般。
竹片、石板、碎瓷、棒锤的裹法,并不是一般裹脚时所使用的方法,可以说是一种特例,但是确实也太特殊了,这是在缠足的风俗下衍生出来的,有些做法令人难以置信,但每种方法都能找出好几个背景不同的记载,也都能讲出几分道理,令人不得不信。除了这些特殊裹法外还有更荒诞不经的残酷做法,纵观这些缠足手法,令人不免怀疑裹脚与虐待间的分别在哪里。
【金莲的保养】南方地热潮湿,北方天冷干燥,所以南方人要经常洗脚,北方人可以好几天才洗一次,通常南方妇女大约一至三天就得洗一次脚,而北方妇女则七到十天才洗一次,一般人洗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是对缠足妇女来说洗脚却是生活中一件颇重要而费时的事,缠足妇女一双脚裹好以后,最怕让人看到脚,所以洗脚的时候,一定是躲在房间里,紧闭房门生恐别人意外闯入。烧一盆热水,准备好洗脚用的轻石、干布、小剪刀、矾粉、裹布、香粉,然后坐在小椅子上把脚上的腿带、饰裤、弓鞋、布袜,一层一层的解掉,解开裹脚布的时候,因为血液随着裹布解开会冲进脚掌,麻痛异常,所以须要慢慢解开,尤其到了最后一层往往因为汗水和着,裹脚布紧粘在脚掌的皮肤上,撕开来异常难受,所以最后一层要解得更慢,如果在积极裹小的阶段,为了怕解开裹布浸洗会把脚放松变大了,也有人和着裹布浸洗的。洗脚水要愈热愈好,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增加足部柔软,有的在水里加上香花、香料,脚先浸热了,才用手擦揉,久裹的脚,脚上都带着一种特殊的黏性,用手慢慢地把那层黏黏的洗掉,扳开畸形的足趾一折一缝清洗,陷折的脚心和藏在脚心里的小趾是最难洗的部位,再以轻石磨去脚趾上的硬皮,关节摩擦的位置容易长鸡眼,要用长针挑去或用小剪刀修掉,脚趾蜷在脚心里,趾端往往陷在脚掌皱折里,趾甲一长出来就会刺到肉里,所以得把拗折畸形的脚趾一只只扳出来,把脚趾修得极短再放同陷窝里,大拇趾为了裹得尖生动人,两侧承受极大压力,很容易被趾甲刺破造成甲沟炎,所以大拇趾趾甲尤其得好好剪短,尤其两个角边得修得圆短,这才用干布擦拭,有的人在裹之前还以双手用力按着金莲,朝理想小脚的方向忍痛按几次,在脚上洒上白矾粉,尤其在趾缝里洒多一点,可以除去湿气,脚不容易烂,也有人在脚上扑上香粉增加小脚香味,这才换一条洗净的裹布缠起来,缠的时候每一层都得截了再截,截到极紧,这样裹起来脚才不会愈洗愈大,有的时候刚洗好不容易缠紧,得把脚抬高几个小时,再把裹脚布解开几层来重新束紧,脚裹好了才着袜穿鞋,因为小脚的妆饰都是合着尺寸自己做出来的,穿在脚上极为紧密贴身,所以着袜着鞋也都极为费时,往往一次洗脚下来得花上一两个小时的时间。
【各地足形概况】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缠足方法、年龄、要求、顺序都不尽相同,因此也造成了各地各具特色的莲形,一般而言北方人身材较高,脚形先天就比南方人长,所以裹起来还是会比南方人的脚长些,但是因为北地天气寒冷,双脚久裹不容易溃烂生癣,也不须要经常洗涤,所以比起南方妇女容易缠得更加使力,加上北方鞋子较厚,裹布也能多裹厚些,这样的条件下有利于把脚掌裹瘦。
而南方天气炎热,裹布或鞋子太厚,脚会觉得发烫受不了,裹的时候反折的趾背下,没有垫上厚厚的一层保护,不方便步行,所以南方妇女裹脚重点在裹弯上面,利用南方人原就较短小的脚形,再加上拱弯就能达到短小的目标,在台湾或广东顺德东莞,常有缠小到两寸左右的小脚,短小的程度实为北方所不及,但是有些人为了求其小往往脚背上会结一个球,像驼背一样向上拱曲,这就是一般所称的鹅头形。
北方小脚的特色在尖瘦上,因为包缠较为紧密,一般而言也较南方人的小脚软绵。这是大体上的分布情形,实际情况也依各地而有不同的变化,中国在清代时有几个以小脚闻名的地区,各地区小脚各具特色:
江苏扬州脚——细长纤直
浙江宁波脚——短小背隆,圆如马蹄
湖南益阳脚——纤瘦短小,脚背平直
广东顺德脚——短小尖生
山西大同脚——能合“瘦、小、尖、弯、香、软、正”七字律的很多,是全国最知名的小脚。
闽台小脚——短小、跟粗背凸
苏州脚——尖端微翘,脚身肥
【“金莲”称谓的由来】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五代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缠足流行的社会根源】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为什么会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数百年呢?
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一是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二是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部,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三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在五代以前,虽然也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使脚弯成弓型。裹脚的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巅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四是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使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元代就有,清代盛行。清朝方绚写的《贯月查》专门讲如何以鞋行酒这个怪俗。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叫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一对小鞋,在一只小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小鞋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们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榛松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在小鞋里的酒,以此取乐。还有一种妓鞋行酒,是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时日数不同按规定变换,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即以鞋中放置酒杯饮酒,有一首歌专门说的是这种妓鞋行酒:
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
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复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方绚还有一篇专写妓鞋行酒的《采莲船》,开篇就说:“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屐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隅坐。绝缨而履舄交错,飞觞则香泽微闻。”
也就是说,妓鞋行酒,是为了闻香气。这种种病态的欣赏,无疑助长了缠足陋习之流行。这种“莲癖”、“拜脚狂”一直延至二十世纪。周作人先生作于一九二五年的《拜脚商兑》一文中,曾引了两则报摘,一则是北京《晨报》上的一篇短文《小脚狂》:
我有个同乡,久居四通八达、风气大开的北京,并受高等教育,看来他当然是思想较新的人了。不想竟出我“意表之外”!有一天,我同这个同乡走路,道上遇见了三四个女学生,长得极其标致,他看见了她们,说道:“这几个真是好极了!尤其是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眉锁春心,目含秋水,年纪不过二八,确是一个处女……哎,可惜是两只大足!”
又一次他同我谈话,他说:“你不知道我又遇见了一个美人,真是娇小玲珑,十分可爱!我看见她那一对金莲,再小也没有了。走的时候,扭扭捏捏,摆摆摇摇,真个令人销魂!我瞻望了一会儿,恨不得把她搂在怀里接吻,但是她往北了。”我听了这话,忍不住要大笑,又要肉麻。这大概是个小脚狂。诸君,这种小脚狂却不止敝友一个。
【深思和反省】缠足能够出现在中国,而且成为中国仅有世界上其他国家绝无的陋俗,只能说明中国这块肥沃的土地上,有滋生缠足陋俗的这种土壤。缠足产生的物质前提中国的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并且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分工是男女分工的自然形式——男耕女织。
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较熟练的体力生产产品工作由成年男子来完成,妇女就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者的工作而地位显著下降,其经济地位也不免一步步下降,结果是家族的抚养权成为男子专职,妇女在经济上便成为男子的隶属。妇女失去了经济上同男子的平等,精神上的权利也被剥夺,丧失了自己的能力。因为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使得妇女的发展空间越发窄小,而家务劳动即使小脚女人也能应付,这就给妇女缠足之风创造了基本的物质前提。男性为核心的社会封闭的家族共同体,使妇女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生产劳动动相脱离,同时也减少了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各种机会,严重削弱了女性作为个体而存在的独立性,随着社会其他角色的消逝,女性存在的生存方式也逐渐演化为供家族传宗接代的繁殖工具和性服务的提供者。在以牺牲女性为前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男性统治为核心的社会,妇女的权益自然日益受到蔑视,女性除了放弃自我别无选择。那么,在封建时代的男性眼中,女性也理所当然应该是取悦男性、服务于男性而存在,与生俱来的行为功能因男性的变态需要与赏识而不得不居于次要地位。正是在这一块“非常理想”的土壤之中,才滋生出缠足这样荒诞的的陋俗。
缠足产生的催化剂——封建礼教观念
缠足与中国封建传说的礼教观念也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的封建统治一直是以家族统治为基础,由封建的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归和道德标准,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与压迫,突出了男性权益。如过去所提倡的“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等封建礼教就给缠足风的兴起创造了社会前提。这种封建礼教到宋代,出现了程朱理学之后,对妇女的束缚更加残酷,至明清理学更是达登峰造极,这与缠足风俗的产生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礼教重男女之别。无论衣冠服饰,还是言行举止必有明显的区别,所谓“男女七岁不同席”、“叔嫂不通问”等等,就是这些封建礼教观念的表现。缠足风俗孕育了“三寸金莲”,使男女之别极端化。但凡有女子扮男装以行事而被人窥破行藏的,多由于一双小脚。女子不能走上社会、不可抛头露面,惟缠足才能有效地达到这一目的。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从孩子一生下,就泾渭分明。典型的“生子弄璋、生女弄瓦”,不仅弄瓦,还要把女孩放在床底下,表示“明其卑弱,主下人也”。于是女子自己也认为女身是前世的孽障,母亲为女儿缠足,深知其苦,却只能无奈地哀叹是“前世未作好,今生受此苦”。也有人说“妇女必须缠足,否则强壮如男子,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此乃将缠足的本质一语道破玄机,女子若不残不缺,就难以永远地卑贱下去。男性优越的社会地位就要受到被动摇的威胁。妆饰出于爱美之心,悦人悦已。但为悦人而不惜弄残弄伤自己的肢体,却源于女子屈辱卑贱的社会地位。胡也频所著《小县城中的两个妇人》一文中有段绝妙的女子自白:“可不是,男子喜欢小脚,我们就把脚缠得又窄又小,窄小得,至于不能走路”。这实实在在的话语,透露出女子的悲哀与无奈。女子所以要缠足,所以要取媚于男子,无非是要为自己争取到好一点的生存条件罢了。
封建礼教使男子贵者愈贵,使女子贱而愈贱。女子一朝卑贱到成为男子的附属品,为私人所拥有,她便从头到脚步都应该是为使男子赏悦目而存在,她们的举止言行都应该讨男子的欢心。有人说:女人的母性和女儿性是天生的,而妻性则是后天调教出来的。《女儿经》明确教导人们之所以要缠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门外”。女人,作为人的资格已所剩无几,在男人的眼中,更类似于为私人所属的某种物品。元代伊世珍《琅擐记》中:“寿问于母曰:‘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其母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不使之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阈之中,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无事于足者也”。但“圣人如此防闲,而后世犹有桑中之行、临邛之奔”之类的丑闻。据传朱熹在漳洲做官时,发现那里风气不良,就曾大和提倡用缠足来挽阻妇女的淫奔举动。此举是否奏效尚属疑案,但该地女子缠足出于男子对于女性贞节的考虑倒是真的。这倒很像中国皇室中豢养的被宫刑处理过的太监。太监是通过消除男性的性能力来保证皇帝的女人们的贞操,以此来保证真真龙天子血缘的纯洁,使至高无上的皇权不至因血缘关系而一朝失落旁人之手。缠足直接作用就是削弱女人的活动能力,用以达到同样的目的。不过一般人没有皇权,不能对一切与自己的女人有接触的男人施以宫刑,保护自己女人的贞操罢了。缠足与宫刑,具有极其相似的动机。缠足成为隔离女性的手段,一方面是对贞节的强制,另一方面是对淫荡的放纵,这种女贞男淫的男女两重道德并存、守贞卖淫与倡贞犯淫的两性双重人格同在的现象,始终伴随着缠足风俗。对女性,它意味着性压迫与性奴役;对男性,它意味着性放纵与性泛滥。保持贞操对女子来说,是换取同一个男子较长久的共同生活的权利的条件,是在男性统治的社会条件下,女子以退为守的一种求生意识的反映,它对女子并不道德。但妇女有意,历史无情,女性用谨守贞操的代价换来的仍然是沦为奴隶身份的报偿。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缠足人为地加强了两性之间的不平等,致使“两性”的本来面目发生扭曲。这种扭曲反映在人的观念中就是:在无视女人的人格身份时,人类也就模糊了自身的面目,缠足之类的恶俗、陋俗就会油然而生。
封闭的性观念结构
缠足风俗来自于封闭地理环境下的封闭的性观念结构。中国人大都很少谈“性”这个概念,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几乎达到谈“性”色变的程度。而性意识与性行为,原是人的本能的生物和心理活动。正如孔子所言:“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人类的幼年时期,这种食色之欲的表现非常自然,也非常神圣,人们毫无掩饰也毫无约束地寻求直接的肉体快感,以满足最基本的生理需求,而生殖繁衍并不是一开始就作为目的,而只是作为它的结果而产生。但自春秋战国以来,封建礼教在中华文化生活中逐渐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从缠足的出现,到宋形成第一个高峰,而明清达到鼎盛。在这种发展过程中,性意识、性行为、性关系日趋神秘化、封闭化。中国封闭的地理环境孕育着封闭的性观念结构,使人们日益趋向于自我封闭,家庭生活中的家族本体和妇女内守就是封闭的性观念的反映。在“道之以德,齐之以理”等观点的教化下,“性”成为淫乱,成为亵渎神明的罪魁祸首。“多育寡欲、敬老慈幼、贞节操贞”的道德要求,成为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期待模式,妇女必须遵守“道德”准则,触之则罪恶滔天。这样将妇女牢牢禁锢于窄小的家族统治之中,遂成为一种天经地的事。《诗经》三百首中,大胆而热烈地描述了两性之间的向往与爱恋,无数诗词歌赋再现了这种真挚而多姿多彩的情感追求。
唐朝以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念尚未完全僵化,社会体制也没有完全走入死胡同,社会对妇女的约束相应宽松一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容忍妇女有诸如婚前性关系、婚后的移情别恋、寡妇再嫁、甚至私奔等现象存在,不至于因此而受到极端的惩罚,也没有强迫妇女缠足之种种说教。但是宋朝以后却发生了质的变化。伴随中国农耕经济的改变,引起地缘观念、宗法观念及家财产安全系数等一系列观念发生变化,建立在地缘观念基础上的恋乡情结、血缘亲情情结和家族财产归属关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妇女只能选择囚笼一般的内守观念。留守故乡家园的妇女往往是作为某一个家庭得以存在、得以延续的标志而存在于宗法的、礼教的理念之中的。感情上的无形纽带使传统社会的女性别无选择,所以妇女往往在情感上倾向于认同这种观念。即便反叛,身为女性也绝不可能寻找到和男性一样的平等、独立与自由。男权社会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为女性提供与男子一样的生存天地,女性的行走功能越弱越好,缠足作为一种男性社会的需要应运而生了。
传统的宗法观念,强调的是血缘关系,强调其血统是否纯正。它关系到家庭的权势与财产能否为确有血缘延续与继承只是单方面的,仅对男性而言,女性只作为一种使家族得以延续的工具而存在。孔子的生身父亲和他的夫人经年不育,便挑选出一个丫鬟的使命已完成,丫鬟的生命之路也就走到了尽头。至于孔子的生身母亲,究竟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与孔氏家族的血缘一脉相承,孔子被确认为货真价实的孔氏后裔,于是孔氏家族弹冠相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永远的丫鬟——孔子的生身母亲,便在这相庆相贺的喜悦中被剥夺了生的权利。这样的事例在封建社会比比皆是,在封建的宗法礼教的支持下,任何戕害妇女的事情,都会被重作是天经地义之事而“合理”地存在着,并构成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总之,缠足之所以在中国产生,蔓延而没有在其他国度、其他民族形成,很重要的一个基本因素是:中国历史中的封建时代过于长久,以至于应该在封建制度下发生的,都充分发生了。多少了解一些世界史的人都知道:中国比其他国家封建社会历史要长得多。
【解放缠足】
道光年间(公元1821),由外国人开办的耶稣教会发起天足运动。“长老会后学”的史子武编著《劝入脚图说》是第一部宣传放足大众性读术,于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由上海书局石印出版(这部宣传放足大众性读物。不过当时的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教会非常抵制,所以,这本读书虽然蔚为先声,却影响不大)。这一时期由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的大力倡导,在上海、广东相继成立“天足会”,一时间四方响应。辛亥革命后,各地方政府采取种种具体措施实行“放足”。提出口号“不要小脚女为妻”,马路上树立“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向缠足女子征收“小脚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解放。渐渐使缠足陋习走向绝迹。
史料记述:民国以前,妇女从五六岁开始用布缠足,使足只能拇指伸直,其余四指卷附于前脚掌,两足成锥形。以小脚为美,有“三寸金莲”之称。童年缠足痛苦难忍,长大一生走路摇摆,干不了重体力活。民国后提倡放足,逐渐绝迹。——引自《肃宁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