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摄影(photography of crime scene)
现场摄影是将案件发生的场所和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用摄影的方法客观、准确、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专门手段。
国家标准GA/T 117-1995对现场拍摄的受理权限作了如下规定:
1.案件发生后,有管辖权的司法的刑事技术部门承担案件现场的拍摄。其他任何、团体、部门或个人都无权拍摄。
2.案件现场的拍摄必须由具有现场摄影、录像技术的刑事技术人员承担。
3.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承担案件现场拍摄时应自行回避。回避条件应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