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尔比安(Domitius Ulpianus,?~228)
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出生在叙利亚的一个小康家庭。可能一度为贝鲁特的法律教授。与保罗同为帕比尼安最高裁判官法庭的联席法官。在亚历山大·塞维鲁斯皇帝当政时,身居要职,公元222年时为最高裁判官。后在一次反对士兵骚乱时丧生。重要理论贡献是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有23部著作,以83篇《敕令评论》最为有价值。还著有51篇《萨比尼评注》和《法律论》、《争议论》、《保民官总论》各10篇,《通奸论》5篇,《法学阶梯》2篇,《论执政官职责》3篇,《论监护裁判官职责》1篇等著述。《学说汇纂》中引用他的论述达2464条,占所引学说1/3有余,为五大法学家之首。乌尔比安在当时提出,法是"人和神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这一经典法律学论述至今仍被多数学者所认可.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