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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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①。”其弟争曰:“舒雁②烹宜,翔雁燔③宜。”竟斗而讼于社伯④。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应谐录》

注:①烹,煮。②舒雁,即鹅。③燔,烤。④

社伯,地方上的长者。

释文:从前有个人看到天上的飞雁,准备拿弓射击,一边说:“射下来就煮着吃。”他的弟弟争着说:“鹅才适宜煮着吃,雁要烤着才好吃。”互相竟争吵起来,而且同到地方上的长者那里去评理。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随后兄弟俩再去找天上的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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