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含义超生即转世,指一个人在死亡后,其性格特点或灵魂在另一个肉体里重生。转世是印度教、锡克教、耆那教、一些非洲宗教与及很多不同的宗教和哲学的主要信条。大部分的现代非一神教信徒也相信转世说。
超出计划的生育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
超生:一是农民一直是超生的主力军。农民超生,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是主要的,家中有儿就是福,家中无儿就是绝户,家中无儿这个家庭就此完了,自己就没有了盼望,这一辈子没有了什么指望,一生也就没有了什么追求。笔者就曾发现按照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女孩的家庭,家中就没有生机,更有甚者整天以酒度日,昏昏沉沉,三四十岁就疾病缠身,活像五六十岁的样子。二是“养儿防老”的思想在作祟,没有儿子自己老了怎么办,自己活了一辈子,挣了一生的家业,到老了给谁,到老了没有一个在身边养老的,没有一个伺候的,甚至死了也没有一个送终的,就是没有一个摔老盆的,活一辈子真是可悲。二者加以结合,使许多农民置政策、罚款、经济负担于不顾,生了一个又一个,到处躲逃,四处为家。 三是名人、明星、私企老板以及少数领导干部超生的现象。不是
我国的计划生育条例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仍有为了要个儿子而不惜“游击”超生的“大军”的存在,但在很多地方,胎儿性别选择的现象仍然是屡禁不止,而且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基层医院,这个问题更加突出,为了这样那样的原因,不惜以身试法,何必呢?听笔者向你们唠叨一下吧:儿女承欢膝下是人人向往的,人人渴求的,但我国的国情摆在那儿——不允许,这个咱先姑且不论。先说一下以下的原因吧:一是自古以来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男的成龙,女的成凤,没有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个没有一点本事的笨孩子吧!试着想一下你不可能想你的孩子没有一点本事吧,那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要想有一个自己的好的前途,必须有一技之长,也就是儿女必须有点才,考上了硕士、博士、留洋是每一个家长都盼望的,不是吗,他们是成才了,你想一下你一年能见几面,过年过节见一面行吧——忙,没空,要不《常回家看看》,怎么来的,你要注意我不是说他们不孝,而是他们忙——没空,是吗?试着再想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男女一样吗?除非你希望自己的儿子不成才。二是认为女儿早晚是人家的人,早晚要嫁人。你想女儿是谁的,她管谁叫爸叫妈,非得下一代跟你的姓才行,跟了人家的就不是你的后代了,不叫你们了,你要是非叫他们与你一样的姓又不是不可,你想那样有什么用,姓什么不一样,都是自己的亲人,你们说是吗?三是儿子在身边,女儿嫁人就很难见面了。你想屡见新闻媒体的不孝子女,有几个是女儿,细想一下不是吗,儿子成了才与女儿成了才不是一样吗!何况,尤其在农村父母给儿子盖了好房子,结果呢——自己倾尽一生所有自己却不能住一天,由于我国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人到老了任何收入也没有,儿子又不给,自己指望的上吗?儿子会不会认为你是累赘呢?儿子住新房,父母睡草棚的现象还少吗?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的大有人在,不是吗!
只要一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与自己喜欢的人相伴到老,有常回家看看自己的“子”也好,“女”也罢,自己开开心心的。难道说不是人生的一大乐事吗!还有什么比这个好呢!与其到处游荡着“超生”,不如自己舒舒服服的顺其自然更好,难道说不是吗?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再次指出: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严惩。
超生的处罚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