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莎士比亚」,一位你我都曾听过名字的大家。「四大悲剧」,一个你我都“知道”的名词。但若问「莎士比亚」是何人?「四大悲剧」是那四本?或有何特别之处?你我都可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吧!
有人说莎士比亚并不存在,其笔下的剧作与诗都为别人所写的;也有人认为莎士比亚的爱情与婚姻很“与众不同”(明白点说….很多人认为莎士比亚是一位同性恋者……);有人说莎士比亚很穷,有人说莎士比亚的知识是“自学”来的(……如果一个人家中很穷,又靠“自学”来取得知识,却还能写下这麼多伟大的著作,那这个人出生在“人世”可真是糟蹋了,他该为“神”的……)。总而言之,有关于莎士比亚的传闻很多—或许有关他的身世,或许有关他的感情,抑或是其他的诸如外表、个性……很多很多。但,通常不免娱乐性十足,真实性却有待商榷,致使我们对莎士比亚的一切一切,只有粗浅的认识,再深入一些便没辄了!而,这麼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天才,这麼一位被认为是有史来最伟大的作家,便不禁被我们深深地好奇著了!「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凡是喜爱著戏剧的人,都对莎翁笔下的这四个人物、四出剧,备感亲切和熟悉吧!电影诠释过这些人,一些剧团也喜欢以四大悲剧中的某些人物或情节作延伸来表达出不同的理想或看法(甚至在学校中,也常被拿来作为短剧、或者英文话剧表演的题材哩!)。而,除去戏剧等艺术的角度,四大悲剧中四位主角的性格差异,也常被众多专家学者所津津乐道著。再者,莎翁在这些剧中所使用的语言,也常被人引用,甚至是一些从来不曾阅读过其作品的人。为此,不难看出这四出剧对我们的影响并不小呦!若再以我们现今的社会以及生活方式,与四大悲剧中的背景及人物作比较,令人惊喜的是,竟有不少地方能让我们引以为鉴呢!
莎翁的剧,往往能激起人们的想像力,而其对人物心性的描写,与强烈生命力的刻画,更可以使我们去探索人类的内在与之精神的无限性。在读完这四本书后,不免对人性有失望与无奈的一面,但也促使我们去思索,对人的态度、对事的态度、及对生命的态度。
3.《麦克白》1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
麦克白一出场即心怀异志,弑王篡位,为了巩固王位,又残暴屠杀人民,使全国血流成河,置社会于混乱,陷人民于水火,可谓与理查三世是同样的暴君。这样的暴君,其痛苦与覆亡乃罪有应得。.
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
尽管莎士比亚只活了不算长的52年,但他却留下了37篇伟大而不朽的剧本以及脍炙人口的十四行诗(The Sonnets),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代最负盛名的首席剧作家,此时正值伊丽莎白女王当权时期,也是英国拓展海上霸权的时代,我们甚至可以称「伊丽莎白时代」为「莎士比亚时代」,这就足以显示莎士比亚受人推崇的程度了,直到400年後的今天,他的魅力依旧有增无减。
A.童年时期
位于伦敦西北方的史拉特福(Stratford-Upon-Avon),原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平凡小镇,它没有伦敦的炫丽夺目,也没有如剑桥一般弥漫书香气息的大学城,更没有像约克教堂一样庄严的宗教圣地,但这平凡的一切,在1564年威廉˙莎士比亚出生後,有了180度的大转变。莎士比亚家族世代务农,为受雇於亚登家族的一户佃农,但威连的父亲约翰˙莎士比亚(John Shakespeare)为了赢得地主之女—玛丽亚登(Mary Arden)的芳心,约翰开启了他的手套事业,这个年轻小伙子将自己白手起家的事业推上高峰,也如愿将玛丽迎娶回家,威廉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事业有成的约翰,在1565年出任府参事一职,随後又成为政界的首席参事,兼任保安官,此时七岁的威廉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由於威廉的父亲为市府官员,所以威廉享有免费金入当地文法学校就读到十六岁的优惠,曾经有人怀疑莎士比亚并不识字,其实是错误的观念。在威廉学的阶段,已经开始有小剧场的出现,还有戏班子的定期巡回演出,想必在引领而望的观众当中,一定可以找到威廉的身影,这些表演对威廉日後的创作影响深远。
B.成婚
16岁完成学业後,威廉便在家与父亲一同经商,然而威廉却志不在此,经商闲暇时,创作无韵诗成为威廉的消遣。2年後威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与一位大他8岁的女子:安˙哈瑟威(Anne Hathaway)在教堂仅预告婚事一次的情形下结婚了(习俗是在婚礼前连续三个礼拜日,在所属教会中发布结婚预告,徵询有无异议(注一)),不免令人感到讶异,原来当时安早已未婚怀孕,所以威廉不得不向乌斯特的主教申请特别许可尽快成婚,毕竟当时的社会是极为保守的。他们的第一个女儿苏姗娜(Susanna),在威廉19岁那年出生,而1585年,也就是威廉21岁时,他又添了一对双胞胎:哈姆内(Hamnet)和茱蒂丝(Judith),家庭的负担套牢了威廉,使得威廉的戏剧梦一度被打断,但他终究脱逃了,逃离了枯燥的经商生活以及负担沉重的家庭生活,奔向繁荣似锦的伦敦,开启了自己的创作生涯。
C.前往伦敦
1587年,五个剧团的到访,使得伦敦的魅力变得无法抗拒,威廉将妻小留给父母照顾,自己单独前往伦敦,寻找属於自己的一片天空。他渴望为剧团写作剧本,并以此收入来养活依旧留在史拉特福的妻小和父母,但初到伦敦的威廉,既没有经验也没有名气,要如何一展长才呢?最好的方法便是加入剧团,为日後的剧本寻找市场,于是威廉便成为「女王剧团」的受雇者,夏天随剧团巡回演出,秋天返回伦敦,冬天则退居恩慈街酒馆,为即将进宫演出的剧本做准备。尽管威廉在史拉特福完全没有机会接触这种王宫的生活,但他很快地便融入了伦敦的上流社会,而且十分得心应手。这时正逢英国海军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取得海上霸权的时代,英国各地庆祝仪式不断,戏剧表演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节目,也给了在「女王剧团」修习多年的威廉一个崭露头角、打响知名度的好机会。
a.早期
1592年,威廉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剧本《亨利六世》(Henry6th),果然一举成名,他的用词华丽、夸张矫饰,获得大众好评,一跃成为知名剧作家,多年来的学习在此刻有了回报。但好景不常,1592年,瘟疫爆发,造成大流行,使得剧团不得不停止演出,在瘟疫流行的这段时期,威廉返回阔别五年的史拉特福,与妻小、父母相聚了两个寒暑,此时威廉在剧团中的身分已经从演员升任为剧作家,收入丰渥,生活逐渐富裕,也使得威廉的创作转向喜剧和抒情诗,著名的《驯悍记》
(Taming of the Shrew)、《错中错》(Comedy of Errors)以及十四行诗皆是此时完成的作品。威廉所属的「女王剧团」在重新开张後,由於时局不佳而濒临破产,于是威廉便转往「大臣剧团」,以寻求更好的发展,他果然没有让剧团失望,1596年,威廉完成了众人皆知的《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以及感人至深的《罗密欧与茱丽叶》(Romeo and Juliet),他在英国戏剧界的地位已经无人可取代,也累积了一笔丰厚的资产,成为史拉特福的乡绅阶级和剧团的持股者之一。然而这时却传来他唯一的儿子哈姆内病危过世的消息,使得威廉的心有如千刀万剐一般。
b.中期
哈姆内的死使威廉的创作风格与早期截然不同,他转向喜剧的创作,把心中所想像与哈姆内共度的美好时光,融在他的创作中,而他所使用的字词也於一般人更接近了,如《第十二夜》(Twelfth Night)、《威尼斯商人》(Merchant of Venice),而其行文的方式也由诗体转为散文体。「大臣剧团」在经过仔细考量後,决定在河岸区建造一座新剧院-「环球剧院」,威廉也是出资者之一,当「环球」开张後,威廉的收入也日益增加。当然,威廉也为「环球」写作了不少剧本,《裘利斯˙
凯撒》(Julius Caesar)、《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皆是此一时期完成的作品。而他的父亲却在1601年9月过世。堪称史上最伟大的悲剧「哈姆雷特」(Hamlet)也在1603年完成,至此,我们已经可以将威廉视为英国最杰出的剧作家了。
c.晚期
远近驰名的四大悲剧-《奥赛罗》(Othello)、《李尔王》(King Lear)、《哈姆雷特》(Hamlet)、《麦克白》(Macbeth),除了《哈姆雷特》之外,其馀都是在威廉晚期完成的精致剧本,《奥赛罗》便是此一阶段伟大创作的开始,一部接著一部,不断的在威廉笔下诞生,无疑是英国文学界最珍贵的瑰宝。名气响亮的《哈姆雷特》已经外销到德国,成为世界性的剧本。1607年,威廉的长女苏姗娜嫁给了史拉特福的一位医生:约翰˙霍尔(John Hall),此时瘟疫再度猖獗,威廉便决定留在史拉特福写作剧本,不再与剧团一起巡回演出,有了更多时间来从事创作,《安东尼与克丽欧佩特拉》(Anthony and Cleopatra)、《李尔王》、《冬天的故事》(Winters Tale)、《暴风雨》(The Tempest)等著名剧本
大量出版,使得改名为「国王剧团」的前「大臣剧团」在宫廷演出时独挑大梁,而且十分受到赏识。
D.人生终点
1616年,4月25日有一场庄严隆重的葬礼在史拉特福的圣三一教堂举行,52年前在此受洗的诗人,也在此下葬,虽然他的身躯已死,但他的名字却随著他的创作在世上继续流传,永远不死,直到今天,後人仍然将他的作品视为剧本的范例,几乎每个人都会朗诵几句,影响力之深远,无人可及。莎士比亚最为人所知,也是最多人改编成舞台剧、电影等艺术作
品的,非四大悲剧莫属了,其中人物性格明显、栩栩如生,值得我们探讨。
2.人物分析:
A. 哈姆雷特:
故事是由哈姆雷特王子的父王过世开始。在哈姆雷特出现的第一幕,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他的情绪是十分的不满和消极,甚至带有一些厌世的味道。最受他爱戴的父王过世了,这样亲情的伤痛深深刺伤了他。或许有更令人无法接受的事实,仅仅一个月内,他的生母,竟然迅速的下嫁他的叔父,也就是夺取王位的新国王。如此严重的打击,在他心中油然而生的,是对这些人的强烈不认同感,尤其是对他的母亲「一个月之内改嫁」,哀伤使哈姆雷特王子的生活只剩下死气沉沉,流露出沮丧黯淡的神色。他孝顺的特质,很明显的呈现在我们的眼前。此时他的好友为他带来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有人在守夜时看到先王!」彷佛是一线生机般,哈姆雷特王子十分的想再见到自己朝思暮想的父王一次,也真如他所愿。但更意外的是,得知了自己父王是被叔父谋杀的事实。基於爱自己父王的心,他全心全意的只想报仇。当然依他的聪明才智,很快的他想了办法-「装疯」。这其实是勇气十足的做法,也必须拥有过人的计谋。他的心早已被愤怒取代了悲伤,但由旁人的角度看来,我们了解他一切的行为都是出自於孝心,并且他始终是办演著正义的角色的。趁著伶人们来到皇宫,上演了一出揭示罪行的戏剧,他找到了能证实他父王的鬼魂所言不虚的证据。他的心里已经做好万全的准备,他决心要消灭邪恶的新国王。
在母后和新国王及他的大臣们的监视下,他丝毫未露出一丝的破绽,细心的程度令人感到佩服!由他的谈话中,我们看到理智和冲动一直处於交战的状态中,好几度他想出手杀掉叔父,但总是在思考後抑制了自己的行动。哈姆雷特王子的深思熟虑为他带来了适当的时机-他终於「意外的」杀死了叔父身旁的大臣,这真是令人大快人心的一幕。当然,国王也不是省油的灯,意识到事态的不对劲後,设下了阴谋,想要将哈姆雷特王子送到英国并且杀死他。但最後并没有成功,因为哈姆雷特受到了他朋友挪威王子福丁勃拉斯的帮助,回到了丹麦。
从头开始,我们似乎就没有讨论到哈姆雷特王子的爱情。其实并非他没有情人,由对话中可知,他曾经追求过一位名叫奥菲莉亚(Ophelia)的女子,她即是新国王臣子的女儿。在复仇的念头下,他无力再去管儿女私事,但却在的丧礼上表现出哀伤的举动,证实他是一个有情有意的男子汉。
新国王利用了雷厄提斯丧父的悲痛,设下了令哈姆雷特王子必死无疑的诡计,也就是和雷厄提斯比剑。无论他的武艺是否高超,他都将死在涂有毒药的件下或是毒酒下。最後……大家最不愿意见到的情形发生了,在如此恶毒的诡计中,终究没人能逃离悲惨的下场,即使雷厄提斯意识到哈姆雷特并非他的敌人,但为时已晚。哈姆雷特、他的母后、叔父及雷厄提斯,悲哀的死在彼此的仇恨下。英明的哈姆雷特王子在死前不忘造福百姓,推选了一位有才得的继承者……集勇气、智慧、胆识、细心、善良、孝顺、正直於一身的哈姆雷特王子,就是莎士比亚笔下典型的悲剧英雄角色,代表著正义及胜利的一方,令所有的人感到佩服及同情。
B. 奥菲莉亚:
奥菲莉亚,这个天真可爱的女孩子在整个故事中并未有太多的戏份,其露面出场的次数,也寥寥无几。只是,在整个故事中,「奥菲莉亚」这名字并不让我们感到陌生,甚至,它是令人熟悉的。举例来说,我们可发现,几乎场场都不见「奥菲莉亚」这四个字的主人,但这四个音节却无时无刻不被其他人提起,也无时无刻不缭绕在我们耳际。因此,奥菲莉亚的存在与否,是确确实实地影响著整个故事的发展的。
哈姆雷特深爱著奥菲莉亚,否则他不会在佯装发疯时,仍向奥菲莉亚写出如此言词夸张的情诗(信件内容大致如下:你可以疑心星星是火把/你可以疑心太阳会移转/你可以疑心真理是谎言/但永远别怀疑我对你的爱)(注二)。其中,狂热激动的用词也颇符合哈姆雷特「疯了」的思绪与神态。由这里,似乎可以了解出,奥菲莉亚过的好或不好,高兴或者快乐,是紧紧影响著哈姆雷特的。只是,让我们觉得可惜的是,哈姆雷特对奥菲莉亚的「儿女私情」或许存在,却远远不及「复仇」的重要,这也是奥菲莉亚不幸的下场,与这场悲剧的远因。
如果把奥菲莉亚与我中国传统妇女之心性及观念相比较,不难发现,是有那麼一些雷同之处的。知识较浅薄,见识较狭隘,缺乏自身的见解……诸如此类等等,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二者都对父兄有著绝对的尊敬与听从。在我国传统礼教之中,对女子的基本要求便是「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而由奥菲莉亚与其父亲普隆涅斯之间的应答可窥得一二其对父兄也有著恭敬且近乎盲从的态度(如,奥菲莉亚告知父亲普隆涅斯哈姆雷特对她的誓言,但父亲普隆涅斯却认为哈姆雷特别有用心,并在基於保护女儿的前提下,严禁女儿与之交往。面对父亲的严厉的言词,奥菲莉亚的答覆是「我一定
听从您的话」)(注三)。奥菲莉亚是爱著哈姆雷特的,至少在她小小的心灵里,哈姆雷特这英俊的王子占著一个很重要的地位。但在父兄强烈且略带抨击的措词中,奥菲莉亚的回应竟不是辩护,也不是反驳,而是乖乖的顺从与接受。若从我们现代女性的观念上来说的话,这是我们难以接受的,即使所有人反对,即使你并不确定你所爱之人的心思,但你定会是主动的一方,主动去接近,主动去了解,更甚地主动去追求,而非逆来顺受的乖乖承受所有人在你身上所作的安排。正如同所有在道德上受约束受压迫的中国妇女一样,我们相信奥菲莉亚的内心也有著非常大的压力。打从一开始哈姆雷特的求爱,父兄的
拒绝,至哈姆雷特的精神失常〈奥菲莉亚并不知道此乃哈姆雷特之计策〉,甚至直到最後,自己最亲爱父亲竟死於自己的爱人手中。一切一切惊慌、无奈、害怕、悲惨的事,幸或不幸,这温柔的女子都只是默默地承受,没有埋愿,没有诅咒,甚至也没有想过要试图反抗,如此被动,如此地受委屈,而在把一切情绪都压抑在自己的内心後,又怎能要求这纤细的女子不崩溃呢?这种精神上的压力之大是令人难以想像的,终致使得这无心机与陷害他人心理的天使,竟以发疯并溺死於水中这般悲惨的结局画下了生命的休止符。似乎,「压抑」及「承受」是我女孩子唯一一件能做的事情了,古今中外,无一幸免。而,
无庸置疑的,这是歧视、是压迫、也是极不公平之待遇。当然,柔顺与善良或许是奥菲莉亚原本的个性之一,也或许是当时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朔造,我们无法去评论或比较些什麼,但以我们一个新时代、新生活、新观念的立场来看,不论男人或女人,或多或少都该多爱自己一些吧!
在算计与仇恨交杂的故事中,奥菲莉亚的存在无疑是一股清流,她的爱以及善良,也带给我们一丝丝地宽慰和希望。这小姑娘的死,对她或许并不公平,但我们相信,在整个故事上来说,这已是莎翁对所有的人物及故事最好的安排与交代了!奥菲莉亚单纯的爱情,在哈姆雷特的复仇与恩恩怨怨中,是微不足道的,那麼,被牺牲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其实,在哈姆雷特错杀了奥菲莉亚的父亲之後,我们就已能窥得一些有关这悲剧的结局—奥菲莉亚的死亡了!我们惋惜,我们同情,也深深的对当代的女子感到可怜,与无奈。
C.奥赛罗:
奥赛罗年轻气盛,不小心得罪了依阿高,却还不自觉,依阿高的奸计,在正直的奥赛罗耳中听成了不曾听闻过的"忠言",而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让依阿高得以施展计谋,在加上一旁无知之人的推波助澜,更助长了谎言的逼真性。而洛德里高的死和卡希欧的幸存,成了关键性的转折,使得依阿高的计谋并非一如之前所盘算的那般完美。然而,奥赛罗并未来的及知晓这一消息,便已亲手扼杀了自己的爱妻──德斯底蒙娜了,纵使伊米利亚再如何地为德斯底蒙娜的行为做解释,奥赛罗仍是不怎麼相信他人所说;他只相信依阿高的话,和自己所看到的──即使只是看到了整件事的一小部分。
正如古谚所云:「聪明反被聪明误。」
原本是如此聪明而正直的奥赛罗却因恃著自己的直觉和认人,冤枉了自己生涯中极为重要的两个人。显然地,他不曾觉得自己是否做错了什麼事?自初始──他荐选自己所爱的人做副官,到此时,诬说了妻子的偷情,他不曾反省过自己是否错了,而一味地要求他人正视自己的错事。在无人知道自己的错误而希求他能稍作提示时,他又自以为是地认为对方又在装模作样、故做无知了,因此在心底更加地认了对方的罪,以致於他在听到另一方面的说词时,不轻易地相信。而他又不肯将德斯底蒙娜的错说出,一开始可能是因为想要先明察暗访,不要告诉德斯底蒙娜,以免误会了她,大家往後心中有个疙瘩,但到了後期,奥赛罗可能倾向於不想听到实话,不论是利於他或不利於他,就因为担心听到自己所不愿听到的,他选择了最坏的做法,牺牲了他可能得到幸福的机会。手绢是个重要的线索。在德斯底蒙娜尚未完全了解手绢的重要时,依阿高已经注意到了。就对方尚未对手绢有著防卫意识时,便已著手如何取得的计划了。这正是依阿高的高明所在,奥赛罗在事前并未告诉德斯底蒙娜手绢的涵意,就德斯底蒙娜而言,手绢只有两个意义:一是奥赛罗所送她最初的纪念品;一是奥赛罗希望她永久保存起来。除此之外,她并不知道手绢之於奥赛罗的意义。仅仅是条手绢,便使得奥赛罗不再相信她所说。这想起来也很可悲,之前为了爱奋斗那麼久,却敌不过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人性的弱点在此暴露无遗。再怎麼亲暱的两个人,毕竟只是两个人,两个不同思想的人,倘若话说不出口,对方是怎麼也不会知道的。不只是奥赛罗犯了嫉妒这原罪,依阿高亦是,而他们皆因被蒙闭了理智的眼睛而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来。这原本只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但这样一搅和下不但害了自己,亦害了一些无辜的、善良的人们。热恋中的男女眼睛中是容不下任何一粒沙的,而经由依阿高若有似无地牵引著,一步一步引著入陷阱中,然而奥赛罗所做错的,并非只有嫉妒,还包括了自以为是而不听他人的解释,这样子光凭自己的臆测,是很难会有公正的答案的。
但反观德斯底蒙娜和卡西欧,倘若他们一同向奥赛罗解释著其事之原由,而奥赛罗能不更加地怀疑他们之间的关系吗?於此,不能贸然想解释,必须要一步步旁敲侧击才行,但是综观全剧,并无人有此等深谋远虑,因此,在这一步棋上,算是被工於心计的依阿高所吃的死死的了。
而德斯底蒙娜的消极忍受,被奥赛罗视为是默认,他不能忍受妻子包庇情夫(奥赛罗心中所想像的人)时的不语与无辜样,就他眼中看起来,就像是小俩口甘心为对方牺牲似的甜蜜。他认定了一个模式,认定了所有人在其中的角色,不容许改,完全依照他的脚本走。但是,有相同特质的事很多,但它们不一定有相同的目的,这整个计谋即是如此。悲剧的发生总是源於一些错误。
人性是脆弱的,但人却又不断地在伤害著他人,打著自己也是受害者的藉口,不停地进行伤害,倘若,奥赛罗能够冷静下来,用理智去评估各种可能,悲剧可能就会因此改写,人的原罪之一──嫉妒,在此剧中一览无遗。
D.依阿高:
在《奥赛罗》一书中,第二主角便要算是依阿高了,善妒的他,没有被提升为副官而决定以邪恶的计划将卡希欧置於死地,而令人奇怪的是:被依阿高玩弄於股掌间的奥赛罗与卡希欧却毫不怀疑他,反而视他为诚实可靠的好人,是什麼样的魔力让所有的如此放心相信他呢?大概要算是他舌灿莲花、口若悬河的能力了吧!
凭著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连死的都能说成活的。极力迎逢讨好别人,以言语将长官、同僚捧上天际,是他最擅长的招数,有谁不喜欢被人谄媚呢?这样的人自然是受人欢迎的,然而依阿高却非善类,他居心叵测,不择手段的让卡希欧名誉扫地;他善於记恨,一但任何人做了不利於他的事情,此人的容貌将会永远的烙印在他心中,找到适当机会便尽速将他去除,永远消失在他眼前;他诡计多端,且善於运用人性的弱点。除去所有阻止他升官的眼中钉,是他在社会潮流中翻滚的唯一宗旨,宛如现代政客的翻版。他周旋在奥赛罗与卡希欧之间,以花言巧语搏得他们的真心信任,使人想起了清末民初以强大武力两面要胁革命军与清廷的实力派军人袁世凯。同时依阿高还是个典型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双面人,在奥赛罗面前,百般依顺的讨好他,极力表示他对奥赛罗的忠心不二,而在卡希欧面前,他也大肆夸耀卡希欧对军队的功劳,但在与他同盟的洛德里高面前,他却将奥赛罗与卡希欧两人批评的一文不值,完全不将他们放在眼里。但这并不代表与他同盟的人不会惨遭毒手,他安排洛德里高刺杀卡希欧,然而一切并不像他所预测的那样美好,洛德里高反遭刺伤,当他装做什麼都不知道赶到现场时,遭到洛德里高掀底,他除了否认被指控的事项之外,还一刀将洛德里高送到死神的怀抱中,依阿高这样的做法与三国时代曹操的「宁愿我负天下人,也不愿天下人负我」的心态有异曲同工之妙。
嫉妒,是依阿高的另一个人格特质,也是圣经十诫中的其中一诫,他嫉妒卡希欧的副官职位,也嫉妒奥赛罗与德斯底蒙娜的深厚感情,本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心态,他决心破坏这一切的美好,他所得不到的,其他人也别想拥有。使所有人臣服於他脚下,乃他心中之终极目标,副官当然不是他的欲望所在。呵!副官算什麼东西!他要的远比他表示出来的多出了十万八千里,叫他臣服在一个卑贱的摩尔人奥赛罗脚下,比杀了他更教他无法忍受,而他的屈膝哈腰只是为了得到信任的其中一个手段而已,当他掌握了权力时,你所看到的依阿高绝对不是现在的依阿高,权利令人腐化。
莎士比亚笔下的依阿高,集奸臣特质於一身,活灵活现的在书中活跃著,多疑、善妒、猜忌、阿谀、背叛,无一不难在依阿高身上找到,子曰:「巧言令色,鲜以仁」依阿高是最好的印证,中外两位伟大的古人,时空、距离相距甚远,但想法却不谋而合。依阿高--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名字。
E.麦克白:
麦克白一出场即心怀异志,弑王篡位,为了巩固忘位,又残暴屠杀人民,使全国血流成河,置社会于混乱,陷人民于水火,可谓与理查三世是同样的暴君。这样的暴君,其痛苦与覆亡乃罪有应得。便是个「英勇的战士(注四)」除了拥有贵族、爵士等显赫的地位外,更受尽所有人的敬重,这其中更包括—苏格兰的国王邓肯。而令人难以想像的是,在如此受宠的时候,在如此颠峰的时候,麦克白竟一手打破了和平,带来血腥,不惜一切只为实现女巫之预言—「未来的君王(注五)」。就如同每个剧中人物的感觉,麦克白并不是一个奸诈狡猾的恶人,相反的,他的勇敢以及智谋为他赢得了「考特爵士」这尊贵的地位(苏格兰国王邓肯因麦克白成功的拿下叛国者考特爵士,而将这这爵位赠与麦克白。在此之前,麦克白原有之爵位为葛雷密斯爵士)。但,又是什麼具有如此可怕的魔力,能让一个「尊贵的爵士」变成一个「可怕的暴君」呢?我想,该是「欲望」二字吧!
比较麦克白和班戈同遇三个女巫、听过其预言、及女巫消失後的态度—麦克白的反应是「倒希望她们再多留一会儿」,而班戈却怀疑「这些怪物,果真在这儿出现过吗」(注六)。对于“惊喜”和“讶异”相信两个人都有,只是麦克白所说的话告诉我们—他想知道得更多。例如:为什麼可以登上王位?或者,“如何”登上王位?这代表,在麦克白有智有勇的心性中,得再加上“欲望”这个不稳定的因子了。
“欲望”是麦克白做下许多事的驱策,这不禁令人感到欲望的可怕,它除了让人的心有激愤的作用外,似乎还有一种能让人有超出自己能力的魔法,灭除了理智,馀下了想望,或许也包含一些催眠的成分吧,做出了超越本身平时思考的事,做出了超越本身能力所能及的事!就像马克白,或许有本领,但若非因为女巫的“暗示”,在其心中埋下了犯罪因子,给予了过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想必麦克白是没有这般胆大妄为的勇气及能力的。
而“欲望”也让麦克白一错再错。暗杀邓肯,是为让自己成为未来君王﹔刺杀班戈与其子,是为了不让班戈之子孙在他(麦克白)之後相继为王。而这一切都为了他自己的私利。当然,除了麦克白本身的欲望之外,“刺杀班戈”也有些骑虎难下的无奈吧!就如同麦克白自己所说的「我已经两足深陷於血泊之中,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麼回头的路也是同样令人厌倦的。」(注七)。但,若说麦克白在暗杀邓肯时,仍有一些正义留存於心中,那在之後派出刺客刺杀班戈时,相信其心中之欲望所夹带的残忍已凌驾善良的一面了。若非如此,他该知道,“回头”所代表的意义,会比“涉血前进”有价值许多(何
况这血泊中将染上的,是其昔日同袍的血液)。可惜,最令人感到失望的是,麦克白竟在访完三个女巫及鬼魂後,对毫不知情、也丝毫不具威胁性的迈克特夫夫人及其孩子痛下毒手。从这里似乎不难看出,欲望所附属的残忍与疯狂,已把麦克白的理智啃蚀得一点不剩了!
再深究麦克白的心理,他并非打一开始就是个奸恶的小人,或许比他人多了些野心,但仍是个「希望用正直的手段,达成崇高的企图」的人(麦克白在听过三位女巫之
预言後,曾写过一封信给其夫人,而此句话为马妻在阅读完信件後,对麦克白性格的评论),为此,他才会在杀邓肯时,因两位士兵无意识的梦呓而感到心惊与害怕(其一
在梦中大笑,另一喊著「杀人了!」﹔其一又说「上帝保佑我们!」,另一喊「阿门!」);才会在杀了班戈後,因宴会上出现班戈的鬼魂而面色惨白、语无伦次(鬼魂的出现或许也可解释为麦克白内心恐惧,所描绘出的一幅图像)。麦克白受到的良心上的压迫,以及道德上的压迫,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而,一个真正冷血的杀人魔,是从不
担心、也从不在意杀人後将所承受的谴责有多大,自然而然地,也不会有如同麦克白心灵上的折磨等痛苦了。所以,我们相信,麦克白的内心(或在其内心深处),仍有善
良的一面的,只是,随著麦克白的地位愈高,权力愈大,不难了解他想得到的会愈多,当然,其所作所为更是天理不容了﹗令人感慨的是,等到事後猛然惊醒,後悔万分时
,一切已成定局,已经无法重新再来了!
“欲望”存在於每个人的心中,是你、是我、或者其他人。相信每人都想得到最好的,都想拿到最多的,但有人拿得多,定有人拿得少,若要在这两者中,要求绝对得
平衡,不免强人所难了些﹗退而求其次地,只能希望每人有所“克制”,良心上的克制,抑或是道德规范上的克制。这似乎和我中国儒家荀子的主张有些不谋而合的地方:人性本恶,该用一切理法来约束。这“恶”,应就包括“欲望”的存在吧!
而,最後,故事的结局,麦克白是失败的、是痛苦的、是後悔的、也是绝望的,他虽爬到了高位,却失去了一切,失去了人民的爱戴,失去了君臣的尊敬,使得所有人憎恨他,也仇视他,连唯一的与其同阵线的伴侣也逃不开死亡这关卡,离他远去;这真算得上是众叛亲离了。但我们知道,这并非原本麦克白所希望得到的,在麦克白获得玛尔康与迈克特夫已率兵逼进欲讨伐“暴君”这消息时,他曾这麼说「我的生命已日渐枯萎,像一朵凋谢的黄叶;凡是老年人应享有的尊荣、爱敬、服从和一大群的朋友,
是没有希望再得到的了;代替这一切的,只有低声而深刻的诅咒,口头上得恭维,和一些违心的假话。」(注八)到此,麦克白是真的惊醒了!是真的觉悟了!有著无奈,有著痛苦,也有著愧疚!仅管如此,在没有退路的情况下也只能硬著头皮向前走了!天性中的尊贵和骄傲不容许他低头,不容许他受屈辱,他要「擎起雄壮的盾牌,尽最後的力量。」于是,麦克白战死,死在沙场中,死在为他赢来尊崇与荣耀的沙场上。而,这不禁令我们省思,麦克白究竟得到了什麼?似乎,在他不择手段、泯灭良知地做尽一切後,仍是黄土一盖两手空……「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虽然句句应验,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这是麦克白最後的醒悟,除了带给我们警惕之外,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哀痛,以及深深的後悔。
F.麦克白夫人:
麦克白告诉他夫人女巫预言的消息後,这女人就像是个见猎心喜的狩猎者,露出一副贪婪的馋样。在麦克白天人交战,犹疑不决时,她将麦克白推往罪恶的深渊,怂恿麦克白做了这件天人共愤的事情。而她更祈求心灵的恶毒、凶狠,只为果断、绝决的窜得王位。麦克夫人在煽动麦克白时,说到:「……我哺过乳,知道母奶育婴的情爱有多深;我会,在他对我微笑时,把乳头拔出他柔嫩的嘴巴,摔个脑浆四溢……」这样一个女人,对待她的亲生孩子都如此残忍了,更何况是只有君臣关系的邓肯国王呢?而她正巧又碰上麦克白——一个对名、利、权充满向往而又定力不够、把持不住的人。这样的两个人结合在一起,碰到了一点小小的诱惑,就擦撞出平时伪装之下的机心了!这种情形,在麦克白夫人的身上更明显。在整个筹划谋杀邓肯国王的计划里,她丝毫没有露出一丁点受良心谴责的姿态,自信满满的推动杀人计划……一个女人怎会恶毒至此呢?
不只如此,她的作戏功夫更是一流。麦克白夫人对邓肯说:「即使鞠躬尽瘁加倍效力,比起陛下的宏恩……实在是不足挂齿。」在她将杀邓肯的这一段时间,这个女人所演的忠臣戏码,实在是维妙维肖啊!她如此的欺骗她仁慈的君王邓肯、这麼看重他们的君王邓肯,而没有任何愧疚之情……是呗!该是利欲薰心之下,人类丑恶的真面目呗!麦克白夫人如此毫无顾忌的实行凶案,丝毫不为旧日情义所动。多麼冷血残酷啊!这,难道就是她的本性?不会吧!我认为,没有人是天性如此的。君不见个个甫出世的婴儿,浑身散发那美善的光辉吗?这是在被社会污染的人身上所看不到的。而人构成社会,社会中交错的利益关系,使得所有人,都为了自我的生存、发展,做出一切不择手段的行为。
再让我们看看,最终时,麦克白夫人如何纰漏出她夫妇俩的罪行吧!作者莎士比亚如是说:麦克白夫人的丫鬟发现女主人会梦游,而她梦游时总是一边使劲搓洗自己的双手,一边战栗、恐惧的陈述邓肯国王被害的经过。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她因杀了君王邓肯,导致良心不安,夜里睡不著、焦虑、紧张、恐惧……等。这种种的心理状态,在在都述说了她是多麼的受良心谴责。但是,看倌们,请仔细想想,真的是这样吗?这跟她初时谋害邓肯国王的行径多麼不合啊!
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她是个人格阴狠的人哪!既然她使用阴狠的手段达到其目的,让他们夫妇俩的生存繁荣、昌盛,而一时之间,也没有人能威胁他们的生存。那麼,她理应可以高枕无忧啦!为什麼会受良心谴责呢?很显然的,这是作者要安慰读者群的想法。莎士比亚想告诉我们:这样子的人,即使他拥有再多的名、利、权,只要那是以不
义手段攫取而来,他都不会心安的,他会比受害者更痛苦。但是,这在真实社会中,成立吗?我看,答案是NO。
现在,让我举一个历史上广为人知的事件。看倌们想必知道,唐太宗是如何爬上皇帝这个位置的:他杀了自己的哥哥跟弟弟,又逼迫自己的父亲让位给他。说起来,由儒家的道德观点看,他还真是个不忠、不孝、不友、不恭的人。背叛自己的君王谓之不忠,胁迫自己的父亲谓之不孝,杀害自己的哥哥谓之不友,杀害自己的弟弟谓之不恭。这样子的人,在中国历史上竟然是颇受推崇的英明君王之一,令人感到奇怪。姑且不论他在任期内做的那些为国为民的事,就他篡位的手段看,他是该受到口诛笔伐的。而且,该受良心责备,该遭天打雷劈……但是,并没有嘛!所以说,莎士比亚的「良心谴责论」只是平抚读者情绪的工具而已。好像,世界上真的有公理正义,坏人真的会得到报应…(充满疑问)…也许,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好好深思的问题。
像麦克白夫人这种性格,是令人极端憎恶的。但是,曾经听一位学者这样说过:「这种生命为求生存、求发展、求繁荣、求兴盛的本质,它是本来就这样存在的,没有什麼善恶之分。就像你不能谴责掠夺者为求生存去猎食别的动物是错误的啊!」所以,也许,根本没有什麼「人性」这种东西,有的只是生命运行的法则而已。
G. 李尔王:
李尔王禀性自私而感觉敏锐,又因地位和生活习惯的关系,形成了也增强了他那样的情绪上的习性,那虽然有些奇怪,但并不能算牵强或不自然﹔─他要人热烈爱他的那个热烈的欲望─他的自私,却特别是一个仁爱和善的本性里发出来的自私─要彻底的愉快,他须得一点都不自支撑,完全偎倚在旁人胸前﹔─他渴望人完全忘掉了自己去爱戴他,可是那渴望因夸张过度而反遭了挫折,而且以它的性质而言,根本不能实现﹔─他的忧虑,不信任,和忌妒,这些是一切自私的爱的特征,利己的爱所以异於真纯的爱也全在这些上头,而李尔王一心只愿女儿们夸说怎样那般的爱她,也无非都在这些上头种的根源,同时他那根深蒂固的为君的习惯已把他那层愿意变作他的要求与绝对的权利,若遇稍一不顺遂,他便立即将对方视同有了罪恶和叛行的一般﹔─这些事实,这些热情,这些德性,乃是全剧的基础,只要看完全剧後偶一回想,就能恍然大悟,那所谓的试探只是一番弄巧成拙而已,而李尔王的恼怒所以变成那麼狂挬,也只是考黛莲使他不期然的弄巧成拙的结果罢了。
H. 考狄利亚:
她是李尔王的第三个女儿,本来是最受宠爱的一个。考狄利亚的美德用搵悻厌恶的调子表现出来,对于李尔王那刻求谄媚所表现的非礼,恰好是一个极自然的反响─她那美德使她不致掉入李尔王所要诱她下去的那陷坑里去。她素性不茍言笑,即使说起话来也声低而语简,所以一方面坚守真诚,不贬抑自己去逢迎取巧,他方面又用比较温和的方法去安慰老父,就她的本性而论是在是件不可能的事。她不流俗,虽然她也傲慢固执的异乎寻常。她自恃比两个流俗的姊姊真诚有道,因而便骄气凌人。不知她那位老弱的父亲理因从爱女口中听到几句恭维抚慰的话,为的是他需要那麼一点点温存。她却不然,把真话,她父亲受不了的真话,说给他听。一个本性富於爱的女子而竟道貌岸然的坚持著真理,那才是个大错误。考狄利亚的缺点乃是她爱己太深,爱亲太浅。她不能为他撒一个谎,她就没有爱他到她应爱他的程度。这就是全剧的根据。
I. 葛罗斯特伯爵:
在第一幕第二景和第二慕第一景里,葛罗特斯的性格特点显露得极清楚:他对于两个儿子—艾特加(Edgar)、爱德蒙都没有什麼舐犊的深情。在开场第一景里他和肯特的交谈中,我们可以知道,结婚和作父亲的责任於他都是无所谓的一回事。他两个儿子分明都不在他心上,要说「知子莫若父」当然更谈不到。只在他认为艾特加如同死了
一般之後,而李尔王的命运又使他自己的前途也有了阴影(第三幕第四景),他才想起儿子被缉捕的苦况,表示了一点点怜悯。次子爱德蒙在外九年,出门已九年的儿子一旦长成了回来,父亲是无从了解他的品行的﹔同时长子艾特加我们知道「并不比他更在我心上」,那就是说同样是个陌生人,不在他意中。既然他有了儿子,便得承认﹔他对于生儿的责任祇如此而已。
3.四大悲剧主角性格比较:
综观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并不难发现其男主角皆具有的悲剧特质。除了哈姆雷特外,另外三人所具有的都是在常人中皆依稀常见的七宗罪之一;贪婪(麦克白)、虚荣(李尔王)、嫉妒(奥赛罗),而平常也并不觉得这些〝小小的〞缺点有什麼大不了,是的,就一般人所接触的生活圈里,这些缺点只是人们无伤大雅的个人特质,但是,倘若位高如一国之君王,大将,这所涉及的范围便不再只是个人而已了,而是人与国间──甚至是国与国间的冲突了。
李尔王的虚荣心致使他误会了忠心於他的小女儿考狄利亚,将这一幕放到奥赛罗中,就如同奥赛罗因为嫉妒误会了他心爱的妻子德斯底蒙娜一样,同样是误会,李尔王终致被放逐国外,而奥赛罗则是以自杀了生,这样一来,孰轻孰重已经分出了高下:“嫉妒”是比“虚荣”更不可取吗?不尽然。李尔王之所以还可以有尊严的活下去,原因在於他并没有赶尽杀绝,他并没有因为小女儿不得他心而将小女儿逼入绝境,他纵使不喜欢考狄利亚,也只是单纯像小孩子般的想让考狄利亚不如意,而并非如奥赛罗般偏执地希望致德斯底蒙娜於死地,让他所认为的“她的邪恶”消失,这可以说是奥赛罗因为过於“嫉妒”而导致的悲剧。
而再看到麦克白和哈姆雷特。麦克白受其欲望支配而妄想成为国王,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不惜大举伐害忠良,导致众叛亲离,而这些种种,却并非他所想要的,所以他到最後可以算是失败的、痛苦的;但相较之下,哈姆雷特可以算是完全与麦克白相反的了,哈姆雷特是为了非自己的利益,而进行反抗君王。就其本质而言,可说是为了个“孝”字,他是为了自己的父王才断下杀机的──即使他此时的确是因为自身的愤怒不可遏止,进而取代悲伤而成的“杀机”。哈姆雷特也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中,唯一一个真正因为公平正义而牺牲的悲剧英雄,可说是四剧中最具教育性的一者了。
四大悲剧的男主角皆都在全剧结束前知道了真相,或是心灵得到解脱;除了哈姆雷特外的其馀三人都深刻地感受到自己所犯下的错事。而虽然并不是只有死可以解决自己的错,但他们最终都选择了死亡,或自杀,或他杀,无遑论他们真的是否是瞭解了自己所犯的错,他们都自己食到自己罪恶所生出的恶果了。莎士比亚的悲剧绝不同於一般好人终至有好报的那种,通常都是玉石具焚,非得好坏两方都伤得无力再战才甘心停止,就像是哈姆雷特一样。在这种具有悲剧式结构的故事中,难免总会有一些角色紧紧地抓住人心,让人们总是不知不觉地让心情跟著他们高潮迭──四大悲剧的男主角即是这其中的箇中翘楚。
七. 结论:
在这世界中,穿梭古今、透视中外,不难找到一些作家或诗人,其成就辉煌,著作伟大,甚至在当代有“天才”之美称;而他们的作品有些轰动一时,也有少许流传个三、五十年。但真正能在每个世代,每个不同观念的空间中,被大多数人认同,进而赞美与喜爱的,却少之又少。
朱生豪先生认为,在世界的文学史,足以笼罩一世、凌越千古,能称为“词坛之宗匠”、“诗人之冠冕”者,唯希腊之荷马、义大利之但丁、英之莎士比亚、德之哥德。但其中,荷马的英雄史诗不免与现今之现实生活有些落差,但丁之天堂地狱也和如今近代务实的思想大相迳庭,而哥德与我们的世代较近,比起其他二人,哥德的思想与观念或许也较能使我们接受。只是,若以“超越时空限制”这点来看的话,莎士比亚之成就,便远远地在其三人之上了!在所有的文学家中,莎士比亚是无与伦比的,也是无可取代的。如今在学校中(大专院校或者研究所),除非因指定与研究之必要,已少有人去阅读乔叟、维吉尔、甚至是荷马的作品了。反观莎士比亚,就如同之前所说的,其戏
剧之演出(无论是舞台剧或电影),总赢得观众的满堂喝彩,以及莎士比亚的语言,在三百多年後的现今,仍是被如此的活用来看,很显然地,莎士比亚的声望是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有稍许的黯淡的,其作品,也是绝对绝对,禁得起时间考验的。而,我们看他的剧,读他的剧本,除了因他的诗句、他的人物外,及他本身外,更为了他的亲切的智慧、他对人生昭然的洞见,更为了他的欢乐和机智;正如同每个人所说的,莎士比亚,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与之为友的人。
莎士比亚的剧与人物,是真实的、是活著的、是有强烈生命感的,因此,在欣赏的同时,他总能震撼我们,总能让我们在欢乐过後还可以去思考与反省,而这点,我们可以从四大悲剧中的各个角色、各个场景,取得最佳的诠释。哈姆雷特—被所有文学研究者公认的悲剧英雄,他的怨恨与矛盾紧紧地揪住每个人的心,其愤怒压过理智的冲动行为,也让我们引以为戒。奥塞罗—嫉妒如同潜伏於穴中的毒蛇,因自己无法如愿以偿而攻击陷害他人;莎士比亚在说故事的同时,也告诉我们若待人一切从宽,则福气自然无穷。麦克白—人生由浓与淡交织而成,欲望带来的浓,固然令人满足,却也容易令人迷失;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浓淡适中,更是我们一个重要的课题。李尔王—虚荣,虚幻的光荣,也是不切实际的浮名;别人的奉承,就如一个雕工精美的盒子,外表豪华富贵,内在却空空荡荡,但我们真正需要的,并不只是表面炫目的装饰而已。这一切一切,都是属於人性的真实,都是不受习俗与国界之限制的。而,四大悲剧带给我们的启发,不只是我们行事的方针,也会是我们生活的智慧。
总而言之,莎士比亚与四大悲剧,对我们的影响是不容置喙的,其成就也是我们无法言喻的。不分国籍、不分宗教、不分党派、也不分年代,莎士比亚从不曾被轻视过,四大悲剧也不曾被质疑过。而,它们(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的伟大与独特,除了令我们尊崇外,也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社会学的意义上看,我们的文化,部分是由艺术所构成的,这表示,文学作品内的哲学内容,也会深深地领著我们去思考。这一切,就如同四大悲剧给予我们的精神上的启发,与未来,我们该用何种态度,去面对我们的生活,与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