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西班牙语文学研究者、博士生导师赵德明,1939年出生,中国北京大学西语系的西班牙语教授和博士班研究生导师,他是最早把秘鲁、西班牙双重国籍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Mario Vargas Llosa)的作品译成中文介绍给中文读者的中国西班牙语文学研究者,他译出巴尔加斯·略萨的小说名作《城市与狗》(La ciudad y los perros)、《世界末日之战》(La guerra del fin del mundo,与段玉然、赵振江合译)、《胡莉娅姨妈与作家》(La tía Julia y el escribidor,与李德明、蒋宗曹、尹承东合译)、《情爱笔记》(Los cuadernos de don Rigoberto);小说方法论《给青年小说家的信》(Cartas a un joven novelista,又译《中国套盒:致1位青年小说家》)、文论集《谎言中的真实:巴尔加斯·略萨谈创作》;回忆录《水中鱼》(El pez en el agua),主编中文版《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全集》。
他负责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的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条目,发表过以巴尔加斯·略萨为研究主题的学术论文,也参加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又译马奎斯)的中短篇小说选翻译。
他与赵振江、段若川、孙成敖合著《拉丁美洲文学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为第一作者,负责拟定全书架构,并编写西班牙语拉丁美洲古典文学章节和西班牙语拉丁美洲近现代文学章节的小说部分(近现代拉丁美洲诗歌部分由赵振江编写,段若川编写个别几位作家的章节,巴西文学章节由孙成敖编写)。
深受诺贝尔文学奖1994年日本得主大江健三郎推崇的中国作家莫言自承深受赵德明等翻译家译介的拉丁美洲文学作品影响。
2.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副院长男,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副院长;国家动物海绵状脑病检测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P3实验室主任;实验动物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专业为动物病理学,侧重于动物疾病分子病理学。学术团体任职包括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理事;华北兽医病理学分会理事长;中国兽医病理学分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政府顾问;第三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Journal of Veterinary Science” 杂志编委会委员; 中国实验动物学报副主编; 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质量分析与跟踪调查委员会委员等。先后赴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访问和合作研究。主持完成的项目包括农业部专项课题(农财200123)、国家教委课题(回国人员启动经费)、国家自然基金课题(39570554)、科技部疾病防治专项(2002BA518A07)、国家自然基金(30371062)。目前主持在研的项目包括:北京市科委(Z0004089040231)、教育部博士点基金(20020019006)、科技基础专项(2003DIB7J075)、北京市科委(H030730250190)。获奖情况:2003年度星火计划一等奖(主要完成人)、1997年度中国农业大学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1999年教育部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完成人)、2000年北京市实验动物科技新星奖、第三届全国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学术交流讨论会优秀论文奖(1996年)、北京市实验动物学会十五周年学术交流优秀论文奖(1998年)、北京市第五届青年优秀科技论文奖(1999年),获得专利“猪皮生物敷料的研制(专利号03108933.X, 2003)”。
3.重庆市永川区委常委、副区长赵德明[1],男,汉族,1969年2月生,河南固始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
1986.07——1993.08 河南省固始县草庙中学教学(其间:1987.10—1988.10 河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大专毕业,1989.09—1991.06 河南教育学院脱产进修政治教育专业本科,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3.09——1996.06 西南政法大学法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07——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政府法制局综合处干部。
1997.07——2001.03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工交文教法制处、城建法制处干部。
2001.04——2003.03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3.04——2005.09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其间:2001.04—2006.07 负责重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4.04—2004.08 重庆市第二期领导干部赴美高级研修班学员,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进修公共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2005.07—2005.09 代理行政复议二处处长,2005.07—2005.08 重庆市党校市级部门处长培训班学习)。
2005.10——2008.09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政法农林法制处处长(其间:2005.10—2006.07 代理综合协调处处长,2006.08—2008.08 荣昌县政府副县长(挂职),2007.03—2007.05 重庆市党校区县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9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节能减排培训班学习)。
2008.10——2009.07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工交文教法制处处长。
2009.08——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
3.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长赵德明 1952年3月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长。自1995年担任民庭庭长以来,抓住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这个关键,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庭审的标难和要求,通过案件评查、电化教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干警业务素质。3年来,他带领全庭同志共评查审各类民事案件1万多件.培训干部112人次,组织庭审观摩、知识竞赛7场,指导撰写调研材料32篇,有力地推动了民审工作的发展。他注重学习,不断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庭里,他专门审理院长交办、发还重审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3年来,他办理此类案件23件,件件收到良好的效果。在工作中,他坚持公正办案,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惧压力,不顾亲情,不贪便宜,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吃请、送礼,受到群众的称赞。为了审判事业,他经常加班加点,抱病坚持工作,事事处处于在别人前头,调动了全庭同志的积极性,使民庭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受到各界的好评,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