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原理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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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原理,是管理学四大原理之一,顾名思义就是以人为本的原理。它要求人们在管理活动中坚持一切以人为核心,以人的权利为根本,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力求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其实质就是充分肯定人在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然而,任何管理理论的提出都有其阶级和时代背景,人本原理也不例外。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各个领域的管理哲学和管理实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本原理也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文字教师是学校主体,教师的参与是学校有效管理的关键;使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性得到最完美的发展是现代教育管理的核心;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发展服务是教育管理的根本目的。

人本原理的内涵

管理的人本原理,就是指组织的各项管理活动,都应以调动和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根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管理原理。

人本原理特别强调人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它不是把人看成是脱离其他管理对象的要素而孤立存在的人,而是强调在作为管理对象的整体系统中,人是其它构成要素的主宰,财、物、时间、信息等只有在为人所掌握,为人所利用时,才有管理的价值。具体地说,管理的核心和动力都来自于人的作用。

管理活动的目标、组织任务的制订和完成主要取决于人的作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调动和发挥。没有人在组织中起作用,组织将不成为组织,各种资本物质也会因没有人去组织和使用而成为一堆无用之物。因此,管理主要是人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管理活动必须以人以及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核心来展开,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就在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主动性,激发人的创造性。因此,人本原理讲求和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积极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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