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警事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第二次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之后,蒋渭水等人深感结社的重要,遂于请愿运动进行到第三次时,组织「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1923年1月30日,蒋渭水等人向台北北警察署提出成立「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的结社组织届,但是,2月2日结社旋即遭到禁止,因此,活动就移到东京,2月21日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在东京重新成立。此举造成日本当局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会员,12月16日在总督府警务局的主导下,全台除花莲、台东、澎湖外,同日同时展开大检举,共有99人遭受迫害,最后有18人被司法起诉,历史上称为「治安警察法违反检举事件」,即一般所称的「治警事件」。该事件中的首要受害者蒋渭水则称之为「台湾的狮子狩」。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