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罂粟”主要指色情网站。据统计,有46%的未成年网民经常光顾色情网站,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某地调查显示,70%未成年网民曾浏览过色情网站,甚至有10%的人上小学时就开始浏览色情网站了。网络色情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北京海淀区法院少年法庭的调查显示,在100名被羁押的少年犯中,61%的人经常浏览色情网站。
为使“网络罂粟”无法生存,唯一的办法是切断它们的财路。为此,全国各地电信部门与银行合作,从资金划转方面堵住它们的敛财渠道。
“网络罂粟”也指在网络上卖弄色情的个人,例如广州的木子美曾在网络上公开自己的性爱日记《遗情书》,就有人送了她一个“网络罂粟”的雅号。
“网络罂粟”还指网络本身,尤其是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使一些中小学生像吃了鸦片一样上瘾,无心向学,不思进取,甚至模仿游戏情节犯罪。即使一般网络,也有人说它是“网络罂粟”,因为它的多种功能和很强的互动性,不知迷住了多少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