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黑龙江省伊春市委书记男,汉族,1955年9月生,黑龙江省双城市人,1973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技术与管理博士。
1973.04-1975.12 双城林场知青,团支部书记;
1975.12-1977.03 省测绘局地形大队工人,团支部书记;
1977.03-1980.03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生;
1980.03-1980.06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教师兼78级政治辅导员;
1980.06-1981.09 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教师;
1981.09-1983.10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教师80级政治辅导员;
1983.10-1987.10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综合办科员、副科级、正科级秘书;
1987.10-1989.05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05-1989.08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89.08-1992.12 肇东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1992.12-1996.11 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
1996.11-1998.11 黑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11-2002.12 中共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其间:1998年4月至2000年1月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员);
2003.06-2003.07 中共伊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
2003.09-2008.02 任中共伊春市委副书记、伊春市人民政府市长、伊春林业局局长;
2008.02 任中共伊春市委书记、伊春市人大主任;
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荣誉】
2006年荣获中国绿色年度人物奖
2006年荣获“第六届中国改革十大杰出人物”
2006年荣获中国城市绿化优秀市长称号
2006年荣获联合国世界人居环境贡献奖
2006年被联合国(CCC/UN)授予“森林使者”荣誉称号
2007年全国“绿色卫士”称号
2007世界和谐人物杰出贡献奖
人民网2008“年度最受关注地方领导”
2008年荣获中国十大卓越人物称号
【坚持生态立市 建设生态文明】 ——“绿色伊春” 和谐之城
许兆君,一个拥有双重身份的城市管理者和国有特大型企业的当家人,他以其先进的施政理念、非凡的改革勇气、真诚的绿色情怀、务实的为民作风,生动的解读了科学发展观,使伊春这样一个偏居祖国东北边陲的林业城市声名远播,成为全国林业战线改革发展的一面旗帜。
在2006年中国年度绿色人物评选中,经过多轮激烈的竞争和公众广泛参与,通过公众网上投票,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许兆君以195050票的明显优势,名列“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第一名。并且得到了学者,群众已经中央各级领导的广泛认同和赞许。他因“敲响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第一槌,使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相结合”,而成为全国林业系统唯一的获得者。至此许兆君也为新中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谱写出了一条光明而神圣的道路。
许兆君对森林资源的价值有其独到的见解。在别人看来十分珍贵的木材,在他的眼里却被视为树木的“尸体”,因为这些树木有比它自身经济价值高上百倍的生态价值。许兆君对传统林业体制的弊端有着深刻的认识,对林业的管理有着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招法。2004年9月,他发布了市长一号令,在全国国有林区主动停伐天然红松林,每年减少直接收入近亿元,就引发了国际国内的一片叫好声;2006年初,他又做出了一项又一项严管林业和木材的新举措::在木材运输环节实行一车一证一票的“漏斗式”管理,并在各木材检查站全部配备武警严格把守,彻底堵住了木材流失的口子。2004年4月23日,经过三年的不懈争取和努力,伊春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惟一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2006年1月4日,国务院11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如果把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搞起“大包干”,使土地的经营权得到了落实,作为开始了中国农村划时代的变革的开端的话,那么2006年4月29日,敲响于小兴安岭伊春林区的国有林权改革试点的铿锵有力的林地拍卖槌声,则拉开了中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使伊春成为国有林区改革的一面旗帜,标志着国有林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改革十大案例、2008年度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成为中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事件,在这三年的努力中,许兆君将伊春这个祖国边陲的“小岗村”带到了世界,伊春也因此被联合国评为“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城市”、并被授予“绿色伊春”荣誉称号,相继而来的荣誉更另人目不暇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中国绿化先进城市等等。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那样,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对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许兆君说,这次改革,就是要在国有林区把职工的利益、职工的积极性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合在一体,再造的林是个人的林,你是在为自己造林,是在为自己创造经济利益,同时在为国家创造生态效益。在为国家营造一片青山。这叫做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效果肯定是空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