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行政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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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行政

行政必须委任(1)其它行政主体,例如国家就义务教育之委托(2)独立设置之特殊法人,例如农田水利会(3)其它民间组织(多采行政上之委托契约),例如陆委会与海基会之关系。此外与通说见解同,若非委托行使公权力者如警察指挥义交指挥交通,义交仅为行政助手,而民间拖吊公司拖吊违规车辆之情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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