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管组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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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管组,是该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原企业管理组织已无权对企业进行管理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的临时性管理企业的组织。企业监管组织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加。其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清点、保管企业财产;

2、核查企业债权;

3、为企业利益而进行必要的经营活动;

4、支付人民法院许可的必要支出;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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