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代表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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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制,是指在选举中要进行两轮以上的投票,在前几轮投票中都要求候选人必须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最后一轮才由在上一轮投票中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竞选,获得相对多数票者当选。

相对于比例代表制,是三权分立体制中议会选举中分配议席的两种方法之一。此制度亦应用于总统制国家的总统选举之中。

多数制的原则是“胜者全取”,如甲党于某选区得票10000,乙党得票9999,甲党将取得选区的所有议席。选区可以只有单一议席或者有多个选席。又如美国总统选举,某党只要在一州取得多数,即可囊括该州全部选举人票。作为议会选举中分配议席的方法,此一方法流行于英美两国。台湾亦正由比例代表制转向两票制, 即一种偏向于多数制但也结合了比例代表制的混合制度。

除了美国选举人团等少数例外,多数制大部分是一个选区选出一个代表的“小选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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