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肢体”是《圣经》的观念,《圣经》教导我们,信徒如同一个身子,只是分属不同的肢体,“因此以一个肢体受苦,全身就受苦”来教导大家彼此担当,同时也说明基督才是“头”,每一个肢体都接受“头”的指挥。这样的关系,耶稣也曾以葡萄树与枝子来比喻。总之,大家是一体的,而这样的关系,主要是从上帝而来,也因此有“主内”之称,表明大家在主里面是一家人。
于是教会肢体各司其职,有人是“嘴”擅表达,有人是“耳”擅倾听,有人是“脚”擅探访,有人是“眼”擅观察,有人是“手”勤做事……,一同配合便成了完整的身子,所以只要是真正接受这个信仰的人就能互称“主内肢体”了。